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巴州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全面受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等问题;
2.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不到位,在优惠政策落实、“非接触式”办税、数据服务大局及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
3.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复工复产企业反复统计数据、报送材料等增加企业负担,以及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向复工复产企业乱摊派、乱募捐,“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5.利用职务、权力影响违规参与经营,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6.税务机关对自身防控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办税场所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
7.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巴州税务局党委纪检组:0996-2203013(24小时受理)
2.拨打12366转税务干部违纪违法举报。
(二)网站举报
登录https://xinjiang.chinatax.gov.cn/后,进入“互动交流”栏目点击链接“干部廉政举报信箱”。
(三)来信来访举报渠道
1.巴州税务局来信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塔指东路39号巴州税务局党委纪检组(邮编:841000)。
2.巴州税务局来访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塔指东路39号巴州税务局来访接待室(101办公室)。
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复工复产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巴州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