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违法案件名称:尉犁县联发棉业有限公司发票违法案
纳税人名称:尉犁县联发棉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罗保民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尉犁县工业园区尉北棉纺织及农副产品加工园内
纳税人识别号:91652823MA77MQU59P
检查所属期限: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尉犁县联发棉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3MA77MQU59P),成立于2017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罗保民,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地址:新疆巴州尉犁县工业园区尉北棉纺织及农副产品加工园内。经营范围:籽棉收购、加工;皮棉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棉纺纱、棉织造、化纤织造、毛织造的加工及销售;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的制造及销售;服饰的制造及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纳税人主要违法事实
(一)该单位虚构籽棉收购业务,采取冒用当地棉农身份信息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假支付棉农籽棉款等方法,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开具籽棉收购发票累计收购量12484.45吨,金额89978071.00元,税额11697149.23元。
(二)该单位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向巴州某纺织有限公司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7份,金额72787951.32元,税额8006674.68元,价税合计80794626.00元。
三、处理、处罚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
该公司接受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之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件执行情况
该公司已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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