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目标,在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以下简称州局)、博湖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阳光执法,公开办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纳税人的支持拥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行政管理制度化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新机构成立后第一时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并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定相应人员具体办理,相关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公开机制,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从规范公开内容、程序、途径入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将权力责任清单、税务行政许可、决策执行等15项内容列入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同时确定了实操性强的政务公开程序,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在拟制公文、会议报批、修订公开目录等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类分途径进行公开,进一步促进了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三)纳入绩效考评,促进政务管理科学化
我局坚持以绩效为引领,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一是科学设定指标。重点考核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公开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公开形式是否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成效是否方便群众,是否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等。二是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不断加大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通过有效的监督考核,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机关内形成了上下协调配合、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丰富有效形式,加大公开力度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
1.全力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博湖县党政信息网、纳税人QQ群、微信群等媒介,已将70条权责清单进行公示。
2.全力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我局通过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纳税人QQ群、办税服务厅大屏幕电子屏以及办公楼前税法公示栏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等进行公示。同时每月定期将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处罚事项报县委编办进行公开,截至11月底,累计公开行政处罚事项390户次。
3.全力推进内部机关决策事项公开。我局为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公平是相对而无绝对的理念,在原有公示基础上,增设2块公示栏,从一般的行政事务告知向领导决策、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核心内容全部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保障干部职工的民主权益,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作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一是加强宣传辅导,通过税收宣传栏、微信平台、LED显示屏、简报、QQ群、税企互动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截至11月底,我局公开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减税降负、促进创业创新、七项减税政策等各类税收政策共50余条。
二是组织业务骨干到办税服务大厅,指导纳税人办理税收优惠事项,解读有关政策问题,同时前台受理人员做到限时办结、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正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辅导企业在纳税申报时进行减免税备案或申请,不折不扣将各项减免税政策执行到位。
(三)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
1.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我局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开展税源管理工作,确保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按纳税人规模、行业和类型特点,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采集全县2000多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信息,绘制博湖县“房、土两税”分布图。
2.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保持税收数据信息公开及时性,定期通过QQ、微信群及办公楼前的公告栏公示每月定期定额初次核定户数等。
3.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一是我局要求每个业务股室每月在税务公开栏、大屏幕电子屏、纳税人QQ群、税企互动平台将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核定税信息、税务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处理结果等向纳税人公示。二是要求税务执法人员对纳税人检查时必须二人以上,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三是我局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分步对税收执法权力逐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逐步完善裁量权行使程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定统一规范的税务行政处罚适用规则,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凡是可以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资料查阅、通讯调查等方式核实情况的,原则上不进户执法。必须进户执法的项目,实行统筹执法,合并执法。探索建立进户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局尚未出现税务行政复议业务。
(四)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1.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
我局已在税法公示栏和办税服务厅显要位置公开了纳税人享有的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等14项权利,依法进行税务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等10项义务,及执法过程中有关回避、听证等程序,切实保障纳税人各项法定权利。且已利用税务公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开宣传纳税人税收救济等各项政策,并持续更新。其中,纳税人权利义务等公开事项,将对相关政策审核后在办税服务厅以彩色板面进行了更新。
2.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
(1)已将首问负责制等七项制度进行审核更新,完成了公开工作。
(2)加强办税服务厅前台人员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等办税服务指南,并无擅自增加办税条件,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3)统一开展“限时办结”作风建设活动。根据上级局部署安排,纳税人遇到不懂、不会、不熟的问题时,加强辅导,明确税收政策;提速多元办税,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审批。
(4)稳步推进纳税人信用状况公开。按照上级局的指示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3.推进办税服务公开
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更新大厅办税指南、表证单书等信息内容,并能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等,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
(五)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1.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我局将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设在法制股,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设在纪检组长办公室,并将电话通过纳税人QQ群、党政信息网、税务微信平台以及办公楼外墙显目位置、政务公示栏等进了公示,同时将每个股室的电话设置呼叫转移到各股室指定联系人的手机上,经纳税人QQ群向纳税人公示,确保24小时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违纪违法举报。
在博湖党政信息网上以及局内网站上,及时更新并公开局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本级概况及领导信息、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每月及时在公示栏公开公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表。
截止10月31日,原国税项目支出76.17万元,包括税收专项26万元,经费41.17万元,税务办案5万元,纳税服务宣传2万元,车购税业务费2万元。完成预算执行进度的90.68%。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3万元。现公务用车在编车辆5辆,今年1-10月,三公经费支出7.23万元。
截止11月30日,原地税项目支出114.09万元,包括税务宣传10万元,征管业务费96.09万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8万元,完成预算执行进度的100%。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4.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3.7万元,于2017年部门预算持平,现公务用车在编车辆3辆,非在编1辆,今年1-11月,三公经费共支出14.05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3.推进涉税其他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已于今年3月31日前在博湖党政信息网上发布了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将每期税务信息同步在博湖党政信息网公开。
4.推进促进社会稳定信息公开。我局大力宣传和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以及“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惠民举措,通过学习相关文件、领导干部宣讲、党员干部宣讲、少数民族干部宣讲、走访入户、“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等方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类发声亮剑、宣讲60余次,参与人次全覆盖。
(六)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
1.公文公开管理。我局在拟制公文时,已按规定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于各股室拟制公文未明确公开属性或选择错误的,办公室均做退文处理。
2.政务公开动态管理。我局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股室每月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月底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全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别于5月、8月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相关意见,已及时整改完毕。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明确回应责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制订了博湖县税务局政务舆情收集和研判机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舆情收集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对政务舆情收集和研判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好涉税舆情的回应工作。
2.做好回应处置。根据博湖县税务局政务舆情收集和研判机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政务舆情工作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不间断对亚心网、天山网、新疆日报网、今日新疆网、巴音郭楞日报等省内社交网站以及人民网、凤凰网、网易网、新浪网、搜狐网、天涯论坛等省外重点门户网站及论坛网络监控政务舆情信息。截至目前,尚未接到群众反映重大问题等涉税舆情。
(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发挥税务特色平台作用。我局依托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按要求及时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按总局要求,力争在2018年底前,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并利用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传播税务信息。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我局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并定期召开税企座谈会,通过主动向博湖零距离、新疆日报税务之窗提供素材等方式,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举措有力、成效明显。但在新形势下与各级党政的要求,与广大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期望还有差距。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机构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人数偏少,且孕期、哺乳期等人数较多。作为基层局,我局税收任务艰巨,各岗位工作较为繁忙,无法设置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各股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均为兼职,且部分政务公开联络员同时兼任股室绩效联络员、内部控制联络员等,客观上降低了工作投入力度,影响工作质量。
二是公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介于我局场地、经费等客观因素,考虑到办公楼美观程度,目前只能增设2块公示栏,若需要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内容,势必需要增设公示栏的同时寻找公开渠道,才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开展网上政务公开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二)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纳税人的需求,认真研究和分析政务公开工作,把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
(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台帐记录,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会议、业务学习及工作机制等台帐资料。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