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为方便您实打实地享受近期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我局编写了减税降费一点通,对近期出台的减税政策所涉及的内容,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进行了陈述,让您一看就能明白,更能切合实际操作。后期我局将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及您在政策执行中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整理汇编,供您参考。
为了让您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红利红包真正送到您的手中,我们还专门为您安排了税务咨询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如您在享受税费政策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在税费改革中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对月销售额己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虽免征增值税但应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实行差额征税的纳税人,月(季)销售额是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
(三)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
(四)对按次纳税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每次(日)开票金额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所有税费均免,超过500元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应缴纳的其他地方税和相关附加均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五)转登记前连续4个季度(纳税期按季)或12个月(纳税期按月)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可以自行选择按月或季申报,但一经选择的一年不得变更。
(六)保险代理人也适用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免税的政策。
二、财产行为税(六税两费各减免50%)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前一条的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
(三)自然人(即其他个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征政策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五、申报服务
(一)上述优惠政策(除个人所得税外)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无需备案,符合叠加享受条件的,可叠加享受减税优惠。
(二)上述优惠政策(除个人所得税外)执行期限为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税务部门为您提供了多元化办税方式,建议您选择更快捷、便利的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和自主办税终端等申报方式办理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网址为:12366.xj-n-tax.gov.cn或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新疆税务”APP)如果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附:各县市区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
库尔勒市税务局:0996-2255601 和硕县税务局:0996-5624563
焉耆县税务局: 0996-6025400 博湖县税务局:0996-6621725
和静县税务局: 0996-5016267 尉犁县税务局:0996-4022981
轮台县税务局: 0996-4691470 若羌县税务局:0996-7105317
且末县税务局: 0996-7626013 开发区税务局:0996-2257283
欢迎关注“巴州税务”微信公众号 巴州税务局监督服务电话:0996-2203027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