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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配货”骗取出口退税终难逃法网——揭开尉犁县丝韵纺织有限公司、尉犁县顺达纺织品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真相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巴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尉犁县丝韵纺织有限公司、尉犁县顺达纺织品有限公司2户出口企业虚开骗税团伙案件。经查,骗税团伙控制2户企业,通过不法货运代理居中串联,假借他人无需退税的出口货物假报出口取得报关单,再进行虚假结汇伪造交易资金流,支付手续费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款482万元。针对该违法行为,巴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款的处理决定。目前,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材料舍近求远不合常理

  根据相关疑点线索,巴州税务局稽查局在案头分析时,一个细节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尉犁县丝韵纺织有限公司、尉犁县顺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袜子出口销售,厂址位于尉犁县棉纺织工业园区,地处新疆棉花种植大县,周边有众多品质优、型号全、性价比高的棉纱,按正常逻辑,企业为节约运输成本,一般会就近采买原材料,但这2家公司却舍近求远,选择从4000公里以外的安徽高成本购进棉纱,这一行为有悖常理。

  随着检查人员深入分析发现,这2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霍宁波,公司成立三年以来,出口业务额爆发性增长了近17倍,与实际生产能力不匹配,呈现明显异常。检查人员立即依照法定程序,对2家公司实施突击检查,结果发现厂房内仅有已停产的百余台陈旧纺织机,生产期间不仅耗电量极低,而且机器维修保养费及辅助生产耗材几乎为零,与账载出口产量完全无法匹配,检查人员确定,2家公司存在取得虚开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重大嫌疑。

  资金流向牵出背后真相

  为快速查明事实,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2家公司的银行公账以及相关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但随着分析发现,这2家公司为逃避检查,竟通过大额存取现金的方式,刻意中断资金流向。为此,检查人员迅速调整策略,梳理支付信息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等重点人员银行流水之间的逻辑关系,最终从海量的数据中找到了“端倪”:这2家公司的交易货款通过公司账户、关联人账户多级“流转”,最终回流至霍宁波个人账户,金额竟高达3400余万元。至此,虚假资金交易现出原形。

  随后,检查人员又从企业货物流和发票流入手,通过逐笔核查涉案企业货物运输发票,发现实际情况和账载信息严重不符,且委托协查回函证实,涉案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取得上游公司安徽某纺织公司虚开的34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安徽某纺织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坦白,其向涉案企业开具的发票80%为虚开发票,并按照上述发票虚开金额的5.3%-5.7%收取开票费。至此,检查人员取得了伪造运输和销售业务、虚开发票的关键证据。

  既然企业存在资金回流、虚开发票、虚假运输等问题,那么看似真实的出口业务是怎样伪造的呢?

  合力查证揭开出口假象

  带着这个疑问,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2家公司提交给银行的结汇资料,发现银行出口结汇资料中的“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异常。这里所说的“申报单”是境外人员携带5000元以上美金入境时,向海关申报的重要凭据,以此证明所携带美金属于合法入境。

  在海关部门和新疆边检总站的协助下,检查人员查实2家公司申报单所载的入境人员在其申报期间并无入境记录,且申报单上的海关印章经乌鲁木齐公安机关技术鉴定,确认均系伪造,证实企业存在虚假结汇问题。

  为了进一步查明2家公司出口业务的真实情况,检查人员通过2家公司的报关服务公司“顺藤摸瓜”查到了涉案公司的货运代理郝微,在调查过程中,郝微承认2家公司自2017年起就没有真实货物出口,均是其居中串联,将小规模纳税人或外商无需退税的出口货物,以2家公司名义假报出口,并收取相应的好处费。

  至此,尉犁县丝韵纺织有限公司、尉犁县顺达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违法事实被彻底揭开。

  税警协作犯罪团伙落入法网

  为进一步打击犯罪团伙,巴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托新疆十二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将线索移交巴州公安机关,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办案。在警税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锁定尉犁县丝韵纺织有限公司、尉犁县顺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霍宁波等人,将上下游犯罪团伙进行全链条打击。

  面对确凿的证据,霍宁波仍然负隅顽抗,妄图寻找理由逃脱罪行,检查人员通过“说理式执法”,耐心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并将证据一一罗列,逐条解释违法事实,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最终霍宁波如实交代了骗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尉犁县丝韵纺织有限公司、尉犁县顺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巴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尉犁县丝韵纺织有限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425万元、追缴尉犁县顺达纺织品有限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57万元的处理决定,并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霍宁波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违法所得450.85万元并处罚金460万元;郝微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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