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专题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举办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巴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高泉,纳税服务科科长毛红、个人所得税科科长杨蓁筠和征收管理科副科长郑燕做客我们在线访谈节目,就减税降费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0-04-02 11:01:18]
主持:下面有请党委委员、副局长马高泉同志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 [2020-04-02 11:03:11]
马高泉: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首先感谢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巴州税务工作长期以来的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巴州税务局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今天,我们将借此机会,与广大网友开展在线交流,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提问,税务干部将会认真解答。 [2020-04-02 11:03:11]
主持:非常感谢马局长,现在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20-04-02 11:03:44]
谁还不是个小可爱:我可以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交什么材料吗? [2020-04-02 11:06:07]
郑燕: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2020-04-02 11:06:07]
如意:不到办税大厅还与什么方式可以领取发票? [2020-04-02 11:07:15]
毛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规定:大力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因此,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建议您选择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网上办理申领、代开发票,选择邮寄到家或者自助终端机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2020-04-02 11:07:15]
巴拉巴拉:我公司是个小规模纳税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要怎么填增值税申报表? [2020-04-02 11:09:51]
郑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2020-04-02 11:09:51]
魔教小妖女:我想查询申报明细,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么,怎么查? [2020-04-02 11:11:24]
马高泉: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申报信息查询”,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日期、申报表类型等条件,查询相应时间的申报信息情况。同时,可进一步点击查看该张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并可进行打印或导出。 [2020-04-02 11:11:24]
丽丽16121: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为员工办理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如何填报相关表格? [2020-04-02 11:16:20]
杨蓁筠:扣缴义务人通过纸质申报表办理扣缴申报的,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本期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并在《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如实填写纳税人的捐赠信息和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通过扣缴客户端办理扣缴申报的,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为例,在【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的“本期其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在计算税款后,在【附表填写界面】选择《准予扣除的捐赠附表》,如实填写纳税人的捐赠信息和扣除信息。 [2020-04-02 11:16:20]
阿卡丽16123: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可以缓缴多久 [2020-04-02 11:18:19]
杨蓁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对应缴的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0-04-02 11:18:19]
苹果16125:如果不能到办税服务厅,可以通过哪些便捷方式办理涉税事宜? [2020-04-02 11:21:38]
毛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规定: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我们将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因此强烈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如您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获取准确耐心细致的解答。 [2020-04-02 11:21:38]
网友16116:在此次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前,我们单位一直在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这次出台阶段性减免政策后,阶段性降率政策到期了还会延续执行吗? [2020-04-02 11:26:43]
杨蓁筠:可以的。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与此前出台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可以叠加。国家已经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会继续延期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 [2020-04-02 11:26:43]
网友16124:我公司已经缴的2月份社保费,可以退费吗?退费需要什么手续吗? [2020-04-02 11:31:45]
杨蓁筠:为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于已缴纳的符合减免条件的费款,相关部门将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多缴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如果您是中小微企业,各地人社、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无需您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如果您是大型企业,会根据您的选择,直接退费或者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对于多缴的职工医保费,各地医保、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或者根据您的意愿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2020-04-02 11:31:45]
披着羊皮的狼: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缴纳部分,是直接减免还是先缴后返? [2020-04-02 11:33:24]
马高泉:符合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缴后返。 [2020-04-02 11:33:24]
敏敏: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征收率降为1后怎么开具发票? [2020-04-02 11:35:28]
郑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020-04-02 11:35:28]
五月: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2020-04-02 11:44:50]
马高泉: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0-04-02 11:44:50]
纳税新人16085:我是个新开业纳税人,哪些业务可以通过“非接触式”办理? [2020-04-02 11:45:49]
马高泉: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具体办理中,纳税人可依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提示,有选择性地完成上述等事项。 [2020-04-02 11:45:49]
阳光纳税16092:符合什么条件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2020-04-02 11:46:37]
毛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规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2020-04-02 11:46:37]
啦啦16097:我在当月发生疫情相关的捐赠,可不可以选择捐赠当月先不扣除,等以后自主选择相关月份再扣除? [2020-04-02 11:47:54]
杨蓁筠:可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纳税人的捐赠可以在当月的分类所得中扣除,以及在当年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捐赠的,可以选择当年的以后月份扣除。在分类所得中扣除捐赠的,则不可以选择到以后的月份扣除。 [2020-04-02 11:47:54]
nami:新开业纳税人是否能够“非接触式”领用发票? [2020-04-02 11:50:37]
毛红: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填写完成相关税务信息报告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和“发票申领”等业务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即可领用发票。发票及税控设备发放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2020-04-02 11:50:37]
尽管狂风平地起:你好,我公司为A级纳税人,受疫情影响,领用发票不方便,能否一次多领用发票使用? [2020-04-02 11:52:36]
毛红:对于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按需供应发票,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发票用量。 [2020-04-02 11:52:36]
小小妖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2020-04-02 11:53:38]
郑燕: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020-04-02 11:53:38]
jiujiu:疫情期间,我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购买口罩的费用,能否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0-04-02 11:56:18]
郑燕:贵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购买口罩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发放现金补贴,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2020-04-02 11:56:18]
阳光:请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需要企业提供什么证明材料,以证明受到疫情的较大影响呢? [2020-04-02 11:57:25]
毛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的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后余额的比例,应在50%以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2020年度发生亏损享受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政策的,应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以下简称《声明》)。纳税人应在《声明》填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的具体行业三项信息,并对其符合政策规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勾选的所属困难行业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20-04-02 11:57:25]
主持: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马局长及各位嘉宾的详细解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2020-04-02 1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