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8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2023年8月非正常户公告 时间:2023年9月12日 16:36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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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8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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