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7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92659005MA77WB5D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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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永星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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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腾 |
居民身份证 |
650102********0013 |
新疆北屯市多尔布尔津街云山宾馆综合楼负一层4号 |
2 |
92659005MA78G048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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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国炜机械租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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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诗国 |
居民身份证 |
362322********5419 |
新疆北屯市博望西街429号欧亚国际商贸城6-1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