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4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状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种类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91659005396402646K |
北屯市鑫诚信义贷咨询有限公司 |
非正常 |
范金花 |
居民身份证 |
654301********2227 |
新疆北屯市天山路廖氏商服楼一层8-3号 |
2 |
91659005552441445J |
新疆汇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非正常 |
杜立民 |
居民身份证 |
652601********521X |
新疆北屯市西北路额河草原左侧北屯镇西北路751号-办公室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