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5号
2019年7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北屯税务局第二季度确认的1户单位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市级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2019年第二季度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市级)
序号 |
公告时间 |
欠税人类型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欠税税种 |
欠税余额 |
其中:当期新发生欠税金额(本年) |
主管税务机关 |
1 |
|
单位纳税人 |
北屯市金汤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91659005399908693A |
黄朝林 |
居民身份证 |
511026********341X |
新疆北屯市华阳路 |
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
2229747.69 |
2195823.95 |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
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如拒不缴纳,采取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