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用途:受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须知:
1.举报投诉人应当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违规违纪事实和证据。
2.举报人提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人根据自愿原则,可采取署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三、监督举报电话:0906-3374278
接听时间:夏令时 10:00-14:00 16:00-20:00
冬令时 10:00-14:00 16:00-20:00
四、举报邮箱:廉政举报信箱请登录http://www.xj-n-tax.gov.cn/后,点击链接“干部廉政举报信箱”。
五、受理群众来信举报邮寄地址:北屯税务局林茵街1515号 纪检监察部门
六、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