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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赋能服务添力 助力企业稳步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图为 “政策赋能服务添力 助力企业稳步发展”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举办的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政策赋能服务添力 助力企业稳步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亮,法制科科长胡婧以及纳税服务科负责人郭留霞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直播间,就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也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4-12-12 12:34:08]

主持人:首先,请三位嘉宾和网友们打声招呼吧。 [2024-12-12 12:34:53]

徐亮: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朋友对税收工作的长期以来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今年以来,北屯税务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十师北屯市企业健康发展,依托“税小葵”服务品牌,拓宽远程帮办和线上辅导服务等精准推送的税费服务应用场景,全力支持各团场发展特色产业,助力北屯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天,很高兴能借此机会就近期热点税费政策问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希望大家多多参与,谢谢大家。 [2024-12-12 12:36:57] 

胡婧:网民朋友们上午好,今天我们会线上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希望大家多多留言! [2024-12-12 12:40:28] 

主持人: 好的,谢谢各位嘉宾,再次欢迎大家的到来,同时提醒在线上等候提问的各位朋友,发布问题后稍作等待,我们会及时解答。今天的访谈受到了众多网友们的关注,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大家提出了什么问题。 [2024-12-12 12:40:47] 

北国的雪:我想请问,符合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享受该项优惠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2024-12-12 12:54:01]

胡婧: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详细说明您可以关注“北屯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我们最新发布的图解说明。 [2024-12-12 12:54:01]

北国的雪:公司为员工租房支付的费用,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2024-12-12 12:54:03]

胡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你公司支付的员工租房费用,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在限额以内税前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2024-12-12 12:54:03]

网友27966: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2024-12-12 12:54:06]

郭留霞: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
   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2024-12-12 12:54:06]

我是小兵: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2024-12-12 12:57:08] 

徐亮:可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改签费和铁路车票上列明的改签费,均属于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024-12-12 12:57:08]

葵都良品: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4-12-12 13:01:24]

胡婧: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024-12-12 13:01:24]

苇如纸业: 资源回收企业应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2024-12-12 13:06:45]

徐亮:“反向开票”措施为资源回收企业取得合规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提供了便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困扰资源回收企业所得税成本无票列支问题,助力企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降低涉税风险。同时,对于包括通过“反向开票”方式开具的发票在内的各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资源回收企业均应严格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相应的支出将不能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不符合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追缴税款,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2024-12-12 13:06:45]

车天下: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增值税税率有何新规定? [2024-12-12 13:16:36]

胡婧: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2024-12-12 13:16:36]

网友2797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024-12-12 13:16:44]

徐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024-12-12 13:16:44]

网友27971:我是企业会计,想问一下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024-12-12 13:16:49]

郭留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该办法第四条明确,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以及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2024-12-12 13:16:49]

网友27973: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当期未取得有效凭证,什么时候取得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 [2024-12-12 13:16:51] 

胡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024-12-12 13:16:51] 

小雪:我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准备填报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请问是否需要获得“税优识别码”? [2024-12-12 13:20:50]

郭留霞:需要。“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2024-12-12 13:20:50]

网友27975: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怎么区分? [2024-12-12 13:25:37]

胡婧: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2024-12-12 13:25:37]

网友232: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发票吗? [2024-12-12 13:25:39]

郭留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4-12-12 13:25:39]

hengheng: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2024-12-12 13:25:42]

郭留霞: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4-12-12 13:25:42]

z11: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4-12-12 13:25:46]

徐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2024-12-12 13:25:47]

z11:办理税务注销前应当办理哪些事项? [2024-12-12 13:27:28]

郭留霞: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2024-12-12 13:27:28] 

网友27979: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的依据是什么? [2024-12-12 13:32:10] 

胡婧: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2024-12-12 13:32:10]
  

网友27981:在什么情况下开具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 [2024-12-12 13:32:12]

胡婧:发生应税行为且需要正常征税的情况下开具“征税发票”。
  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目前下设16项: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604“代收印花税”、605“代收车船使用税”、606“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611“不征税自来水”、612“建筑服务预收款”、613“代收民航发展基金”、614“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615“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4-12-12 13:32:12]
 

网友27980:完税证明内容开具错误,如何进行处理? [2024-12-12 13:32:14]

郭留霞:因开具错误作废的纸质税收票证,应当在各联注明“作废”字样、作废原因和重新开具的税收票证字轨及号码。《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全份保存;其他税收票证的纳税人所持联次或银行流转联次无法收回的,应当注明原因,并将纳税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银行文书代替相关联次一并保存。开具作废的税收票证应当按期与已填用的税收票证一起办理结报缴销手续,不得自行销毁。
  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票证后,纳税人向银行办理缴税前丢失的,税务机关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作废的,应当在税收征管系统中予以标识;已经作废的数据电文税收票证号码不得再次使用。 [2024-12-12 13:32:14]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如果广大网友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拨打北屯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谢谢大家的积极参与,各位网友再见! [2024-12-12 13: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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