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以下简称“博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改进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依法向社会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分别在博州税务局网站发布通知公告17条,县局通知公告8条,工作动态58条,县局工作动态61条,通过“博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原创信息47条。三是实施政民互动。分别开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春风十年润博州 便民服务暖人心”为主题的在线访谈2期,做好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博州税务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工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扎口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核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原则,根据公开信息重要程度,分不同层级审核。同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实现与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数据同源、信息同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力推进涉税事项网上办,提升电子税务局规范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新疆税务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开展“非接触式”办理业务。通过博州税务局网站、“博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等政务媒体以及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资料架、宣传触摸屏、LED屏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和县(市)税务局绩效考核,科学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定期以专题汇报形式向本级党委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工作落实。2023年,博州税务局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均已完成,无扣分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高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学习兴税等平台资源,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二是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对照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对标对表查短板、补弱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