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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BZ-2023-Z0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后勤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40000.00

最高限价(元):144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食堂后勤服务、司机服务、会务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内容;(2)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中央公馆)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址:博乐市

联系人:季守琴

联系方式:0909-2223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联系方式:0909-886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婷婷                

   0909-88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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