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日前,博州税务局稽查局按照公布办法对2017-2018年度博州7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的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并对当事人实施了联合惩戒措施。
1.阿拉山口保存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其法定代表作人:马保存。该公司在未发生具体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4份,累计金额525.41万元,税额15.3万元。
2.阿拉山口彦龙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其法定代表作人:张彦龙。该公司在未发生具体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累计金额496.72万元,税额14.47万元。
3.阿拉山口成林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其法定代表作人:马成林。该公司在未发生具体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5份,累计金额751.96万元,税额21.9万元。
4.阿拉山口联盛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其法定代表作人:王成。该公司在未发生具体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8份,累计金额487.45万元,税额14.35万元。
5.阿拉山口乐康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其法定代表作人:李麦霞。该公司在未发生具体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1份,累计金额327.84万元,税额9.55万元。
6.新疆博曌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其法定代表人:彭安兵。该公司在未发生具体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累计金额746.11万元,税额126.84万元。
7.新疆陆路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其法定代表人:周景兵。该公司在未发生具体经营业务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累计金额727.15万元,税额123.6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