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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系统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州税务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此次项排查整治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类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坚决防止借为实施减税降费提供咨询等各种服务之名第三方平台乱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效果的行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落实到位,让您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

  您如果在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中发现税控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或者违反自愿原则强制购买增值服务、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捆绑销售设备软件和其他商品利用垄断地位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现象,请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反映,或通过拨打我们的投诉电话及时反馈问题,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认真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投诉受理电话:

  1.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0909-2284017

  2.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909-2232734

  3.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909-5321915

  4.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909-8223223

  5.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909-6999142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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