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依法对精河县龙源商混拌合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进行处理 时间:2025年3月28日 19:00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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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深挖举报线索,并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了精河县龙源商混拌合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748.39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并处罚款,共计1101.88万元,同时对少缴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保障守法经营者权益,推动相关企业和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