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坚持刚柔并济,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税收普法宣传,持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
注重“说理” 规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税务部门的执法真是让人心服口服,既给我讲清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从有利于我们的角度适用‘新基准’‘从轻’进行了处罚,同时还耐心细致地讲解了相关税收法律、新的裁量权基准以及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以后我一定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履行好我们应尽的纳税义务。”近日,博乐市天亿塑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杨先生完成纳税申报后,感慨地说。
前不久,博乐市天亿塑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杨先生由于工作忙碌,一时疏忽,错过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造成了逾期申报,税务干部在了解相关税收违法情况后,按照有利于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原则,依据新修订的《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公司罚款50元。同时,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开展“现场普法”,讲解“新基准”相关规定及纳税人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就诚信纳税等事项进行了辅导,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肯定。
自12月1日起,新修订的《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式施行,实现了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裁量基准的统一。博州税务局通过“内部培训研讨+外部广泛宣传”等方式,帮助干部把准裁量标尺,自觉接受市场主体监督,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据悉,博州税务局还编制完善《税务说理式执法指引范本》,将“说理”贯穿于税款征收、重案审理等执法过程,不断完善“说理式”执法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达到以理服人、以理育人的法治目的。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以案普法、以案释法,通过事前提醒、事中说理、事后说服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提前防范税收风险,让税务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加强“调处” 矛盾化解有渠道更有实效
“还好有税务干部的帮助,不到一个小时,我就拿到了商家开具的发票”。日前,在精河县税务局“精税解忧”工作室里,原本还怒气冲冲“吐槽”的宋先生,在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置后,向税务干部表示感谢。
原来,宋先生在精河县一家餐饮店就餐时,商家未给宋先生开具消费发票,宋先生随即来到精河县办税服务大厅“枫桥式”税务窗口进行投诉。税务干部立即将其引导至“精税解忧”工作室了解详细情况,对矛盾纠纷类型进行初步判断,按照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派出税务干部向店主讲解税法关于开具发票的规定,辅导其开具了相关发票,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和教育。
“因为自己对税法知识理解不到位,与消费者发生了‘扯皮’事项,幸亏税务部门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整改,规范了我们公司的涉税事项,将风险问题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在税收调解员进行普法宣传后,店主李先生恍然大悟。
据悉,为切实化解纳税人缴费人矛盾纠纷,博州税务系统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为契机,打造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建立“未诉先办、不诉自办”“云上枫桥”等争议调解服务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对矛盾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针对高频涉税费事项编制流程图、表证单书,进行集中普法宣传,实现税费矛盾争议快速分流,精准高效应对。
提升“思维” 依法治税有路径更有保障
“如何准确把握和适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们还有一些困惑……”“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能够确保执法全程‘有迹可循’,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保障性作用……”近日,温泉县税务局与湖北省宜昌市税务局两地35名税务干部共聚“云端”,围绕裁量基准适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等工作开展热烈交流,推动了两地税务部门的法治互动。
“作为税务执法条线的新兵,我的理论知识积累和实践经验都还很薄弱,但通过今天这样‘沉浸式’的交流,让我了解了好多执法风险点和防范方法,对很多工作也有了新的思路、想法,简直是收获满满。我一定会将所学所得更好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为法治税务建设贡献一份力。”温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干部康雅晶说。
今年以来,博州税务局以强化普法学习宣传、提升干部税收执法能力为目标,通过干部夜学、对口支援法治云联盟联学、实战沙龙等形式,组织学习交流20余次,增进干部对依法治税的理解和把握;为新入职干部配备“思政+业务”双导师,采取月测试、“学分银行”等形式提升干部规范执法意识和水平;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公职律师、“三师”骨干参与处理复杂涉税费纠纷、重大合同审核等事项比例同比增加60%。
博州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勇全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全力打造执法方式更优化、普法宣传更入心、税费服务更精细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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