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博州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勇全,法制科科长余佳、货物和劳务科科长柳刚、纳税服务科科长樊静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近期热点问题作详细解答。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2023-11-02 12:00:35
[主持]:请王总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2023-11-02 12:01:05
[王勇全]: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近期热点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借此机会,非常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2023-11-02 12:02:38
[主持]:好的。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王总,您能否先简要介绍一下今年税费优惠政策情况呢?2023-11-02 12:04:02
[王勇全]:好的,主持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超前部署实施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新实施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前瞻性、连续性、精准性。既包括及时延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一批实施效果好、社会期待高的政策;又包括优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等一批覆盖面更广的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还注重在推动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做好文章,推出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并增加享受时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新实施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减轻各类经营主体负担、深入激发市场活力。党中央、国务院对今明两年即将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一揽子进行明确,大部分政策直接延续至2027年底,特别是更加突出对民生就业、小微企业以及民营经济等领域相关主体重点支持的鲜明导向,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到加大对包括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在内的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再到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帮助广大经营主体缓解资金压力、渡过难关,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新实施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是对现代税收制度的健全完善。例如,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有利于营造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良好税制环境;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2023-11-02 12:06:46
[主持]:刚听了王总介绍,我们了解到今年的税费优惠政策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那么,请问王总,今年博州税务局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上有哪些具体措施呢? 2023-11-02 12:07:49
[王勇全]:好的。今年,博州税务局围绕“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主题,持续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不断创新推出新的个性化服务举措,建立“服务联盟”“专项服务团队”,大力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及时发现纳税人缴费人政策享受堵点难点,持续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二是进一步精简税费业务办理流程,按照总局、区局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服务功能,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最大限度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惠政策。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微信群、纳税人云学堂、征纳互动平台建设成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的“前沿阵地”,在纳税人缴费人提出涉税、涉费疑问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解答,使纳税人不跑税务局,也能知晓税费优惠政策。四是持续推动精准推送工作提档升级,针对陆续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优化推出个性化精准推送策略,进一步促进优惠政策和享受主体精准匹配,为每一个经营主体量身定制推送内容和方式,实现精准推送“颗粒度”更细、“触达率”更高,力争让“政策找人”找得更快、找得更准。2023-11-02 12:09:36
[主持]:感谢王总的介绍。现在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那接下来请王总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2023-11-02 12:10:42
[小春子]:我本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出租,合约签订是一次收一年的租金,在增值税上是否有减免政策可以享受?2023-11-02 12:10:54
[王勇全]: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3-11-02 12:12:15
[网友2587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具体是指什么范围呢?2023-11-02 12:12:39
[柳刚]: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23-11-02 12:14:27
[网友25877]:听说税务部门和银行联合推出“银税互动”政策?具体银税互动是指什么呢?2023-11-02 12:14:55
[樊静]:“银税互动”是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由税务部门、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协商,共享区域内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银税互动”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运用,促进小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优质客户,判断企业诚信状况,改进服务方式。通过“银税互动”,促进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实现小微企业、金融、税务三方共赢。2023-11-02 12:16:07
[网友2587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调整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额度调整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呢?2023-11-02 12:17:22
[柳刚]: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2023-11-02 12:20:31
[小队长25880]:我现在有一套房子要换购,说是有个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有什么限制条件吗?2023-11-02 12:20:45
[余佳]:2022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条件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条件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2023-11-02 12:23:07
[网友25868]:新开业纳税人哪些事项可以“非接触式”办理?2023-11-02 12:23:49
[樊静]: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具体办理中,纳税人可依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提示,有选择性地完成上述等事项。 2023-11-02 12:25:58
[南于上]:在乡镇居住,不会代开发票,税务机关有没有哪些措施帮助我们代开发票? 2023-11-02 12:26:32
[樊静]:2023年博州税务局聚焦“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目标,依托社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创新设立“税费服务站”,构建“15分钟便民办税缴费服务圈”,搭建以基层税务局为主体、政务服务中心为支撑、社区(乡镇)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建立税费服务协作、部门联动协同和诉求调解协助工作机制,将30项居民办税缴费高频服务事项下沉20个距离远、人口多的社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方便居民就近缴费。2023-11-02 12:30:09
[网友25869]:在生活中,我们个人出租不动产,比如出租住房或商品房,一般都是一年收一次租金,这样怎么享受政策?2023-11-02 12:32:44
[柳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3-11-02 12:35:01
[梁雪儿]:我知道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上只有3%的收入栏次,那么三降一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2023-11-02 12:36:12
[柳刚]:在我们日常工作中,也有许多纳税人因为对报表填报方法的不了解,导致申报数据错误,其实很简单,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2023-11-02 12:39:21
[晴天]:请问我现在想购置一辆新能源汽车,还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吗?2023-11-02 12:40:01
[余佳]:目前执行的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公告2022年第27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3-11-02 12:41:32
[时宜]:博州2024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可以缴纳了吗?缴纳的标准是多少?2023-11-02 12:42:46
[余佳]:博州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对特困人员及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400元全额补贴,个人不缴费;对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每人每年给予320元定额补贴,差额部分80元由个人承担;对稳定脱贫人员给予80元定额补贴,差额部分320元由个人承担。2023-11-02 12:44:02
[网友25885]:企业零申报对纳税信用等级的评级有影响吗?2023-11-02 12:45:57
[樊静]: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2023-11-02 12:46:29
[李先生]:你好,我是一家餐饮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9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2023-11-02 12:49:28
[余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今后您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2023-11-02 12:51:03
[挣钱养家]:哪些企业可以受惠“银税互动”呢?2023-11-02 12:52:13
[樊静]: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逐步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2023-11-02 12:49:13
[一枝花花]: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不能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我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023-11-02 12:53:43
[柳刚]:为了纳税人方便,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11-02 12:55:02
[美好生活25895]:我是博乐市一家物流企业,看到近期网上有关于大型仓储物流的税费优惠政策,怎么区分自己是否属于该享受主体?2023-11-02 12:56:16
[余佳]:物流企业的判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经营范围,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二是责任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注册登记,在工商部门,也就是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实际中,由于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没有“专业物流企业”的定义和登记,为便于纳税人理解、增强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在政策执行时,营业执照文本中注有物流、仓储或运输字样的,就可认定为专业物流企业。2023-11-02 12:58:01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2023-11-02 12:58:57
[王勇全]: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2023-11-02 12:59:08
[主持]: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再会。2023-11-02 12: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