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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在线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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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博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军,法制科科长陈晓燕、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科长仪涛、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谷见光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今年国家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2-05-26 17:02:45

[主持]: 请唐局长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2022-05-26 17:04:56

[唐军]: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首先,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博州税务长期以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将借此机会,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相关内容,与广大网友展开在线交流,及时解答涉税疑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我们税收工作水平,谢谢。  2022-05-26 17:06:20

[主持]: 非常感谢唐局长,也再次欢迎您的到来。那么我们都知道,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首先就请唐局长为我们简要地介绍一下,我们今年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呢?有请。 2022-05-26 17:07:16

[唐军]: 好的,主持人。我和大家也有一样的感受,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力度非常大,这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因时应势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的重要举措,是稳定预期、助企纾困的关键一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负规模大、受益主体多,全年将实现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单就增值税留抵退税一项就约1.5万亿元,可以说退税减税规模前所未有。

这些政策根据优惠方式不同,可大致归纳为五类:一是大规模的退,主要指留抵退税政策。二是大范围的免,主要是指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三是大比例的扣,主要包括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研发费加计扣除、婴幼儿照护费税前扣除。四是大力度的减,包括进一步减征小微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两大方面。五是大幅度的缓。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再延长6个月,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 2022-05-26 17:09:23

[主持]: 大家都知道,留抵退税政策作为今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唐局长,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年的留抵退税政策有什么特点? 2022-05-26 17:10:11

[唐军]: 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有三大特点:一是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二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三是“制度性、一次性和阶段性”安排并举。具体来说,新政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即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二是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022-05-26 17:11:28

[主持]: 好的,非常感谢唐局长,那么其实经过您的这一系列讲解,我想各位网友和我一样,对于我们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了更加清晰明了的认识了。那么接下来,请唐局长为我们介绍一下,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博州落地见效呢? 2022-05-26 17:12:13

[唐军]: 好的,主持人。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复杂严峻国内外形势下,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对稳定预期、助企纾困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刻认识到税务部门作为政策落实的主责单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博州税务局坚持扛牢政治责任,持续强化政策宣传,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确保退税减税“红包”更好惠及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精心部署,凝聚合力统筹推进。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8个专项工作组,倒排工期,凝聚合力,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全面摸清符合减税退税条件的纳税人户数、可减税退税规模等情况,全面开展数据测算,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争取工作支持,最大限度为政策在博州落地生根打好基础。聚焦新政变化、解读案例、办税流程、系统操作等内容,对州县两级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一线税务干部先学先懂先会,切实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真正以“实”的作风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精准宣传,政策辅导全程跟踪。以“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抓手,根据不同受众群体、不同类型企业,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媒体相结合,采取云直播、微课堂,税企互动平台以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持续提高政策宣传面、覆盖率、知晓度;依托大数据分析,定制个性化优惠“大礼包”,聚焦纳税人需求,“一户一策”精准分析,优化推送方式,持续提升税费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建立应享税费优惠政策监测台账,借助“金三”系统按日对纳税人申报信息开展实时跟踪,筛选出应享未享疑点数据,第一时间与纳税人进行沟通核实,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国家减税退税政策红利。

三是精细服务,办税服务优质便捷。向纳税人提供点对点咨询辅导服务,确保疑惑有人解,问题有人答。针对缓税退税政策,推行预约错峰办税,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业务骨干“坐诊”,设立专岗专人全程向企业进行指导,高效流转审核,切实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结合“千名税干访万企”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的全流程“一对一”辅导,“面对面”对企业痛点、堵点问题进行纾困解难,确保减税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 2022-05-26 17:16:05

[主持]: 好的,非常感谢唐局长为我们作的详细解答。那么我们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众多网友朋友们的关注,下面我们就来回答一下网友朋友们的提问。 2022-05-26 17:16:57

[西北大葡萄]: 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是一家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年初买了一台600多万元的设备,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吗? 2022-05-26 16:59:03

[仪涛]: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对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所以你公司购置的这台设备,可以享受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 2022-05-26 17:19:11

[林一]: 今年我们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2022-05-26 17:01:05

[仪涛]: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2022-05-26 17:21:56

[刘慧慧]: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想咨询一下在认定小型微利企业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 2022-05-26 17:04:37

[仪涛]: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2-05-26 17:24:24

[美羊羊]:我公司2020年成立,在2021年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我们想申请新出台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在计算相关行业销售额占比时,要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纳入计算吗? 2022-05-26 17:05:46

[仪涛]: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经营期虽不满12个月,但总经营期已超过12个月。因此,在判断你公司是否符合制造业等行业条件时,应将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一并计算。 2022-05-26 17:27:56

[今夜无眠]: 我们是2020年成立的小微企业,如果想要在今年4月份享受新出台的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如何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2022-05-26 17:12:04

[谷见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14号公告)的规定,因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以后成立,2019年3月的期末留抵税额为0。因此,增量留抵税额为申请留抵退税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的规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2022-05-26 17:30:45

[流年]:我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2021年享受了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最近听说2022年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实施。想问一下怎么确定我公司今年是否享受政策? 2022-05-26 17:15:52

[谷见光]: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的有关规定,若你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2022年可继续按规定适用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2022-05-26 17:35:18

[tiantian]:我是一名宝妈,听说今年新增加了婴幼儿照护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我想问一下这个政策? 2022-05-26 17:19:14

[陈晓燕]: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对外发布。按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2022-05-26 17:44:55

[弦月]:问一下,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吗?2022-05-26 17:19:30

[陈晓燕]: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2-05-26 17:46:06

[小小心愿]: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适用新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2-05-26 17:22:48

[陈晓燕]: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2-05-26 17:46:57

[334455]:我公司是一家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我想问下我们是否属于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 2022-05-26 17:19:56

[谷见光]: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对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教育”行业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列行业,因此,你公司应按照上述标准确定是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 2022-05-26 17:50:31

[小小心愿]: 纳税人是一家微型企业,想要在今年4月份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政策,在计算增量留抵退税额和存量留抵退税额时,是采用同一个进项构成比例进行计算吗? 2022-05-26 17:20:58

[谷见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增量留抵退税还是存量留抵退税,均采用同样的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2022-05-26 17:52:14

[大兔子]: 申报“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2022-05-26 17:30:44

[陈晓燕]: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公告》规定,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2022-05-26 17:54:14

[西伯利亚狼]:请问中小微企业标准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有什么区别? 2022-05-26 17:28:50

[仪涛]:相同点是,从业人数、资不同点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是“并且”的关系,而中小微企业的指标之间是“或者”的关系,只要符合其中一项指标,即可认定其符合中小微企业的条件。 2022-05-26 17:56:52

产总额的口径、计算方法相同。

[鲜美石榴汁]: 我想问一下公共交通运输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果我们在2020年放弃了三项服务免税,这次还能不能享受? 2022-05-26 17:32:24

[仪涛]: 2022年,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行业尚未从疫情中恢复过来,目前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11号公告是一项全新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因此,如果有纳税人2020年放弃了三项服务免税政策,不影响其按11号公告的规定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2-05-26 17:58:24

[主持]: 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2022-05-26 17:59:09

[唐军]: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2022-05-26 17:59:34

[主持]: 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再会。 2022-05-26 17: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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