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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请朱局长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2021-06-18 11:04:48

[朱淑英]: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此机会与广大网友就近期热点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感谢对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博州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各位网友参与在线交流,提出宝贵建议,谢谢。  2021-06-18 11:05:18

[主持]:好的,朱局长,请您先向广大网友简要介绍一下,博州税务局今年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21-06-18 11:06:40

[朱淑英]:好的,主持人。今年以来,博州税务局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降低办税成本,持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主动作为,多点发力,全力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添活力。一是把“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为企业减负让利的关键,认真梳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13场次1263人次,办税服务厅前台点对点宣传3128户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系统开展“百名党员联百企 助企发展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进驻企业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一对一、点对点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快享、应享尽享税收政策。二是进一步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并办税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升级推广新办企业“一表制”服务、注销清税和发票领用“套餐式”服务,持续推行出口退税网络化申报、电子化流转、无纸化退库,大力精简出口退税流程资料,优化申报环节、审理流程,将正常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提速至1.8天。三是全力打造“集成、全程、精准、智慧”服务新品牌,214项办税缴费服务实现网上、掌上办理,180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持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大力推行办税缴费“网上办”“线上办”“码上办”“自助办”“邮寄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全天候便捷服务,使纳税人缴费人将更多精力放在发展生产、提高效能上,确保满意度不断提升、获得感持续增强。 2021-06-18 11:08:54

[网友21547]: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今年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嘛? 2021-06-18 10:59:15

[朱淑英]: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06-18 11:12:12

[农夫三拳]:请问在电子税务局申报车购税时显示证件信息于发票信息不符该怎么办? 2021-06-18 11:06:53

[樊静]:该情况是由于金税盘未抄报清卡导致,请先进行抄税清卡。 2021-06-18 11:20:04

[农夫三拳]:您好,请问新疆税务APP上个人是否可以代开所有品目电子普票? 2021-06-18 11:10:01

[樊静]:目前电子税务局其他生活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服务、陆路旅客运输服务无法开具,若现有的征收品目里没有符合的,请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 2021-06-18 11:26:21

[网友21547]:请问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06-18 11:09:35

[朱淑英]: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因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收政策,都是盈利企业从中获益。对于亏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2021-06-18 11:29:16

[网友21555]:我是一名企业会计,因税款计算公式用错了造成少缴纳税款,请问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吗? 2021-06-18 11:18:02

[王文玲]: 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不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除此之外,由于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也不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 2021-06-18 11:31:07 2021-06-18 11:31:27

[网友21553]: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2021-06-18 11:18:17

[王文玲]: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有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2021-06-18 11:31:47

[网友21553]:我公司既从事渔业养殖,同事又从事渔产品初加工,在企业所得税上有优惠政策吗? 2021-06-18 11:20:12

[赵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适用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的种植、养殖项目,并直接进行初加工且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目录范围的,企业应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分别核算种植、养殖项目和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并各按适用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2021-06-18 11:33:17

[网友-小王]: 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送达日期如何确定?电子送达的税务文书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2021-06-18 11:20:25

[樊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特定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可以据此办理涉税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1-06-18 11:34:39

[网友21547]:我公司发生了研发费用,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现在涉及要做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想问一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还需要在年报前先做备案? 2021-06-18 11:21:06

[赵琰]: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2021-06-18 11:35:54

[农夫三拳]:您好,实名采集无法登陆怎么办?用手机app关联企业时提示初始化失败,是什么原因?(已换过多个手机,都出现一样的提示)纳税人关联企业时,提示系统出现故障怎么办? 2021-06-18 11:18:55

[樊静]:遇到此类情况请依次核实一下:1、原来办税服务厅采集的身份证是否到期;2、登记信息里的证件类型是否正确。如核实后无异常请清空进程缓存重新进入尝试。身份证是否到期可以在实名采集信息查询模块核实,证件类型是否正确可以在税务登记信息查询里基本信息二里进行核实。 2021-06-18 11:37:14

[网友21559]:我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是否还需要预缴税款? 2021-06-18 11:22:41

[赵琰]:不需要。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征管措施,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以后,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执行口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2021-06-18 11:42:24

[网友21562]: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时,多个税种同时申报时,作废和更正时是否需要多个税种同时更正和作废? 2021-06-18 11:22:49

[王文玲]:不需要同时更正和作废。点击进入作废和更正页面后,系统会查询显示已申报数据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需要作废或者更正的税种,完成作废或者更正操作。 2021-06-18 11:43:59

[网友21563]: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假设2021年研发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但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那该项无形资产还能按200%在税前摊销吗? 2021-06-18 11:23:42

[赵琰]: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不论无形资产的形成年度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只要企业享受优惠当年制造业收入占比超过50,即可对无形资产按照200在税前摊销。就上述情况,你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2021年对该项无形资产只能按175的比例在税前摊销;如果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则在2022年可以按200的比例在税前摊销。 2021-06-18 11:45:12

[网友-我是会计]: 我公司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护用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06-18 11:27:15

[赵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06-18 11:45:51

[网友-小王]: 领导您好,请问在APP企业办税登录时获取不到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信息人怎么处理? 2021-06-18 11:28:25

[樊静]: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没有个人注册,请注册后重试。 2021-06-18 11:46:54

[沙枣花]:您好,请问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时,零申报纳税人需要税源信息采集吗? 2021-06-18 11:28:36

[王文玲]:需要,零申报纳税人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才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完成申报。 2021-06-18 11:52:01

[网友-小王]: 请问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候填写错误,有何影响? 2021-06-18 11:33:55

[赵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三、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2021-06-18 11:55:03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2021-06-18 11:59:24

[朱淑英]: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2021-06-18 12:00:08

[主持]: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再会。2021-06-18 1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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