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博州税务局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在线访谈,本期访谈的主题是“落实减税降费 促进博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博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淑英,纳税服务科科长王文玲、减税办副主任、收入核算科副科长仪涛、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赵琰作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19-05-06 16:02:37]
主持:请朱局长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吧。 [2019-05-06 16:04:14]
朱淑英: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减税降费政策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首先,对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博州税务长期以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将借此机会,围绕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内容,与广大网友展开在线交流,及时解答涉税疑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我们税收工作水平,谢谢。 [2019-05-06 16:05:14]
主持:去年11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出指示、批示,提出要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了近2万亿元的一揽子大规模减税降费的系列举措。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于力减制造业、小微企业、工薪阶层的负担,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朱局长,您能否先简要介绍一下目前博州税务局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整体情况? [2019-05-06 16:08:28]
朱淑英:好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税务部门今年的头等大事、“一号工程”,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博州税务局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及时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及减税办,构建“1+12+22+N+1”的组织架构体系,从上到下压实责任。认真梳理近年税收优惠政策和今年实施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降低社保费率等最新减税降费政策,帮助纳税人用足用好各类优惠,发挥新旧政策叠加效应;全面比对、复核纳税人申报信息,对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的及时予以告知提醒,有效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在宣传辅导方面,博州税务局先后组建“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师资团”和“专家顾问团”,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减税降费纳税人学堂培训144期,覆盖66084人次。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认真开展“精准滴灌”式个性化辅导,以“领导分片包干、干部包户到人”网格化方式为突破点,开展点对点、一对一解难答疑,让每一户纳税人缴费人都熟知政策、享受优惠,切实把减税降费红利转化为企业腾飞发展的强大助力,更好地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05-06 16:10:09]
主持:大家都知道,作为今年减税降费的“重头戏”,增值税降率改革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朱局长,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税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吗? [2019-05-06 16:12:17]
朱淑英: 新一轮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同时,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9-05-06 16:14:17]
主持:非常感谢朱局长的介绍。现在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那接下来请朱局长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2019-05-06 16:15:03]
撸起袖子加油干: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政策呢? [2019-05-06 16:16:20]
朱淑英:小型微利企业主要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俗点说,就是分段计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缴纳;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10%缴纳。 [2019-05-06 16:18:20]
撸起袖子加油干:还有一个问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代开专票需缴税,自开专票如何缴税? [2019-05-06 16:19:44]
仪涛: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9-05-06 16:24:44]
向日葵: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按规定享受技术转让相关免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计算转让专利技术的销售额? [2019-05-06 16:28:26]
赵琰: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因此,计算销售额时应包括免税销售额。 [2019-05-06 16:29:26]
向上青年: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了一间商铺,剔除商铺的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2019-05-06 16:32:36]
仪涛: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 [2019-05-06 16:33:36]
天天向上:我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要转让一间厂房,在申报过程中,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2019-05-06 16:34:25]
仪涛:需要填报。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应根据政策适用情况据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相关栏次,完整申报当期全部销售额。 [2019-05-06 16:35:25]
一三五:在3月份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2019-05-06 16:37:09]
仪涛: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如果在3月份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份的税款所属期生效,二季度(4-6月份)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公司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2019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2019-05-06 16:38:09]
其其:我们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2018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面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019-05-06 16:39:45]
仪涛:在2019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在2019年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只允许办理一次。 [2019-05-06 16:40:45]
其其:想问一下,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升级税控发票软件? [2019-05-06 16:49:16]
赵琰:为便利纳税人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渠道供纳税人选择。一是在线升级,纳税人只要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提示升级,只要根据提示即可完成升级操作;二是自行下载升级,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或者税控服务单位的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开票软件升级包;三是点对点辅导升级,如果纳税人属于不具备互联网连接条件的特定纳税人或者在线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主动联系税控服务单位享受点对点升级辅导服务。 [2019-05-06 16:51:16]
网友13083:企业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运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019-05-06 16:51:31]
仪涛:不可以抵扣。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2019-05-06 16:52:31]
西瓜:请问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满足什么条件才算是小型微利企业呢? [2019-05-06 16:54:03]
赵琰: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在此期间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企业就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以前是100万);三是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以前是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现在不区分工业和其他企业,所有企业统一一个标准);四是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以前是工业企业3000万、其他企业1000万,现在不区分工业和其他企业,所有企业统一一个标准)。? [2019-05-06 16:55:03]
纳税人: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销售收入:1月11万、2月9万,3月9.5万,那么第一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2019-05-06 16:55:26]
仪涛: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当季均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按照描述的1-3月的收入情况,一季度销售额为29.5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 [2019-05-06 16:57:26]
网友13085:我是一名退役武警义务兵,能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吗? [2019-05-06 16:57:37]
赵琰:按照《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具体包括取得下述证件的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2019-05-06 16:58:37]
西瓜: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需不需要报送资料? [2019-05-06 17:00:01]
仪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5号)规定,本次减征优惠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2019-05-06 17:02:01]
白兰花:境外单位或个人能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 [2019-05-06 17:02:33]
仪涛:不能。按照现行的增值税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都应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有关规定,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因此,境外企业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2019-05-06 17:04:33]
大学生:你好,我是一名创业大学生,开办了一个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9-05-06 17:08:42]
王文玲: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2019-05-06 17:10:42]
网友13092:请问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的政策是否使用于所有小微企业? [2019-05-06 17:11:25]
仪涛: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工信部等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2019-05-06 17:13:25]
哈密瓜:我们是一家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该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2019-05-06 17:14:51]
赵琰: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企业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计算享受税收优惠不同,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条件与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关调整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应根据税务机关告知的调整情况,正确选择填报“小型微利企业”项目。 [2019-05-06 17:16:51]
网友13086:我们公司是2018年9月注册成立的,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019-05-06 17:18:41]
仪涛: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因此,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出12个月(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转登记政策。 [2019-05-06 17:21:41]
1229发: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 [2019-05-06 17:28:01]
仪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保险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2019-05-06 17:29:01]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2019-05-06 17:29:39]
朱淑英: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2019-05-06 17:29:39]
主持: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再会。 [2019-05-06 17: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