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和硕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以及和硕县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税务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促进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与规范化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利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关注度高、关注范围广的特点,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条。

2.新闻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研究部署新时期税务领域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积极同中国网、中新网、人民网、新疆日报、新华网、“和硕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合作,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20余条。

3.现场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当前极其关切的税费领域问题,以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通过组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设立税收专家团队咨询台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咨询,今年累计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5900余户次,通过线上线下走访纳税人2600余户。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和硕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和硕县税务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股室(所)做好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和硕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实施信息公开。有效利用宣传栏、导税台、自助办税服务区等载体,对税收法规政策、涉税事项信息等进行公示,打造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全景图”。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级审核工作要求,层层严格把关,确保发布内容安全。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在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等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和硕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细化,内容保障要更加及时;二是业务学习需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需更加全面。

下一步,和硕县税务局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进一步梳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信息,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和硕县税务局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