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新疆巴州和硕县清水河北路380号,邮编:841200,联系人:朱兵洋,电话:0996-5624013 传真:0996-562528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巴州税务局党委及和硕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利用政府网关注度高、关注范围广的特点,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7条。新闻媒体平台为主阵地,积极同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税务报、新疆日报、天山网、亚心网等媒体合作,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67条。以税收宣传月和当地重要节日节点为契机,扎实开展涉税缴费疑难问题培训8场次,培训人次近1550余人,共为纳税人解答各类政策疑惑和操作问题近2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和完善县局信息公开制度等,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在公文类信息的起草过程中,将信息公开属性要审核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有效缩短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周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和硕县政府网等有效网络平台为阵地,结合税收征管工作新态势和县局工作实际,推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充分利用电视台、新闻和报纸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税收政策,促进税务部门与公众的交流。依托办税服务厅“窗口”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利用宣传栏等设施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规范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承办,其他股室配合同步开展的组织体系,确保权责明确,配合得当,衔接无缝,效果明显。以保障广大公众知情权为着力点发力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各股室职能优势,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会,增强信息公开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全面贯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四是公开制度体系不完善。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及时提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强化基础性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学习兴税”线上平台和线下组织培训,加大对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县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督促本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明确到股室、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实现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和硕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