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和静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和静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利用和静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类信息12条、行政许可209条、行政处罚264条。

  2.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积极同新疆电视台、巴州电视台、中国税务报、巴音郭楞日报以及中国网、央广网、“巴州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合作,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45条。

  3.现场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契机,采取走访入户、设立咨询点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咨询,2023年累计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2.3万余户次,通过线上线下走访纳税人6200余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信息发布相结合,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静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宣传栏、导税台、自助办税服务区等载体,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涉税事项信息等,打造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全景图”。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严格考核,明确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和静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一是执法信息公示渠道不足。目前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未搭建完成,主要的公示渠道是办税服务厅宣传栏以及电子显示屏,纳税人知晓率较为有限,公示效果不理想。二是部分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和静县税务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保密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规开展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