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年报的编制工作。博湖县税务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新疆巴州博湖县团结东路159号,邮编:841400,电话:0996-6622801,传真:0996-66228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和博湖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领导、丰富载体、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充分利用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县域覆盖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欠税公告4条。

2.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积极同人民网、新华网新疆、中新网新疆、巴音郭楞日报和博湖零距离等媒体合作,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在媒体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89条。

3.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召开6次税企座谈会,面对面、一对一的接受社会公众咨询,2021年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打牢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基础。二是严格把关,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管理。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内容,明确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如何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及时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巴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巴州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博湖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渠道的公开,借助办税服务厅公示栏、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线下方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打造“线上+线下”双渠道平台。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制定并严格按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局长投诉热线”、意见建议簿,及时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参与到监督权力运行的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以来,博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措有力、成效明显。但是距各级党政的工作要求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干部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事项的公开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对一些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且应当依法公开的事项,有时公开不够及时,不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于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人员专业知识掌握不透彻,工作效率和质量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有时存在不及时公开或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二)改进情况。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机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落实到位,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全力助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考评、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认真研究和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心的税费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维护各类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四是持续提升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夜学”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作为其中重要学习内容,提升全局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素质水平和能力。

(三)改进成效。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通过巴州税务局和博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招投标信息、工作动态、欠税公告和最新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信息,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悉我局各方面工作情况,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