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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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4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实施年报的编制工作,博湖县税务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经费落实与收支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博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jbh.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新疆博湖县团结东路159号博湖县税务局,邮编:841000,电话:0996-6622801,传真:0996-6622801,电子邮箱:1308634037@qq.com。
一、概述
2018年,博湖县税务局在巴州税务局和博湖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巴州税务局办公室的指导下,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领导、丰富载体、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制。及时更新博湖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使群众享受到快捷、方便的政务信息。按照公开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发布质效。2018年县局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0人,兼职人员为1人。
(二)丰富载体,促进交流
借助博湖县政府网等有效网络平台全方位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同时在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立政策宣传栏、办税流程公开栏、处罚标准栏、服务承诺栏、廉政纪律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免费提供办税资料,提供自助办税平台,并将电子政务公开信息和已公开的现行文件有机结合,实现“一站式”服务,使群众能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和纳税服务。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在公文类信息的起草过程中,先由拟稿人员提出公开属性的初步意见,将信息公开这一要素贯穿于公文生成的全过程,在文件的审签阶段进一步明确该信息是否可公开、如何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在一月内即可公开发布,有效缩短了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周期。为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信息公开查阅点网站管理人员及时收集应公开的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和查阅点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认真执行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预先审核和报备制度。通过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责任,政府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能做到及时请示保密委及区局事先把关、审核;对可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拟稿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后由公文的签发领导最终确定公开属性。
(四)突出重点,接受监督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参与到监督权力运行的工作中;主动突出以社会关注、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项为重点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收征管程序、个体工商户定额征收的税额、减税免税等内容;在征管一线建立登记、申请、缴税、咨询等公开集中办理机制,公开稽查、行政复议等办税程序,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信任度。2018年,我局通过博湖县政府网站、各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
(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关注度高、关注范围广的特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影响力。公开各类信息121条,其中:政策解读类10条,重点领域信息5条,部门工作动态106条。
(二)政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每天发布博湖县税务局工作动态和国家热点税收政策及解读,同社会公众互动,解答政策问题,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原国税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0余条,18年3月已移交;原地税公众号平台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0余条,微博平台只是转发相关政策法规并未正式启用。2018年7月根据改革要求,原国税、原地税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均已注销。
(三)现场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以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在县行政服务大厅、繁华商业街道等地设立咨询点1个,面对面、一对一的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印制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向社会公众发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度中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制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请表格,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兼职工作人员职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018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县局共接收咨询2万余次,均为现场或电话咨询,咨询内容主要涉及税收政策及相关业务的情况,均已进行了及时满意的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关制度,规范了相关程序,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2018年,我局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为零。
六、经费落实与收支情况
2018年,博湖县税务局用于政务信息公开事务预算2000余元,实际经费支出1000余元,主要用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电脑升级更新、信息编辑、日常办公、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汇编等。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上级信息公开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而且多数公文系统里的政策、通知等文件属于不予公开范畴,给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一定困扰,数量上受到限制。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上级对政府信息工作提出要求和实施办法,但具体到各部门、各单位,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受公开内容和形式的限制,有关公众关心的民生方面的信息不多,主动公开的内容群众关注度低,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有一定的影响。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机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落实到位,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全力助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
(三)加强考核,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和问责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为民服务、促进工作开展,切实为博湖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博湖县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