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青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坚定不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信息审核、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以及政策解读等环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青河县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控信息公开标准,加强执法、监管和服务公开,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等信息。及时完成税务信息、新闻、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利用税务内外网站、企微税互动平台及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9条,其中通过青河县政府以及阿勒泰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税信息111条,宣传稿件信息18条,行政许可36条,行政处罚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青河县税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其他各种方式咨询与税收工作有关的事务,均予以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严格的审查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权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坚决杜绝发生任何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青河县税务局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告公示栏、LED显示屏、电子宣传屏、宣传板等及时转载和主动推送各项税收改革新政策,依托主流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五)监督保障
  青河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中,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社会评议、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多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审核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三是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队伍建设存在一定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运用新媒体短视频、漫画、简明问答等更为便捷、更为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地阐明政策要点,增强解读内容的易懂性和可读性并及时发布和更新涉税信息。二是建立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将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违规公开、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培养建设。充分运用学习兴税平台学习资源,通过线上学习、线下开展学习讲座、参加培训等方式,营造更加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开展工作的专业性、精准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河县税务局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