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青河镇光明路60号,邮编:836200,联系电话:0906-8822289;传真:0906-8821077)。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青河县国家税务局、原青河县地方税务局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于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青河县税务局”)在青河县委、人民政府和阿勒泰地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从青河税务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原青河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4条,开展问卷调查1次,原青河国税微信号发布信息41条。原青河县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33条,配合原地区地税局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次。7月20日青河县税务局挂牌成立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政策解读领域公开情况。一是推进政策法规内容公开。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促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组织实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并及时更新信息,通过信息栏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信息公开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等信息内容,以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领导干部信息内容及时、完整、无误。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布了税收收入情况、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干部群众监督。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紧紧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个人所得税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税收重点,持续深入开展跟踪解读,进一步推动税收政策落地见效。二是高度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热点,及时召开“问需求查短板 帮发展”税企座谈会、入户大走访等活动,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青河县税务局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青河县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青河县税务局始终本着依法、求实、准确、从速的原则,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在全国两会前期,我们还走访了青河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反馈,效果良好。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青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决策公开程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内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以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强化贯彻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充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税收工作透明度,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健全责任机制,增强公开效果。一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导税台、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公开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知晓率。二是健全公开机制。尤其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基础性工作,提升公开效果。三是强化考评问责。每年定期进行公开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并研究解决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青河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