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统筹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布尔津县税务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主动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依法有序推进。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并制定相应的解读性和指导性文件,在履行发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主动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50条,其中通过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0条,在中国网、中新网、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宣传23条,行政许可34条,行政处罚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布尔津县税务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及时答复社会关心的涉税问题,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2024年布尔津县税务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布尔津县税务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在县网信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布尔津县税务局坚持把电子政务外网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税务事项“一网通办”的基础性工程。进一步提升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安全保障水平,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按要求推进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资源等工作落实,重点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做好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规范,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进行严肃追,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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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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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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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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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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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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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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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布尔津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标准新要求,认识还不够深入,对具体公开工作准确性的把握还需提高,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更替,日常工作开展中在公开实效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高、公众的关注度不高、重点任务督导落实力度不足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办公室牵头,由办公室严把文字关,法制股严把政策、法律关,同时加强对各股室有关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准确性。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强化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最大程度地方便了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通过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阿勒泰税务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提高了社会的关注度。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任务措施的绩效考核和督察督办力度。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对标对表梳理职责,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公开事项严格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布尔津县税务局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