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0183429F/2024-85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例外原则,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统筹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主动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依法有序推进。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并制定相应的解读性和指导性文件,在履行发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布尔津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新闻稿件类信息28条,受理行政许可116条,行政处罚6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布尔津县税务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及时答复社会关心的涉税问题,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2023年布尔津县税务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布尔津县税务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在县网信办的指导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布尔津县税务局坚持把电子政务外网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税务事项“一网通办”的基础性工程。进一步提升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安全保障水平,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按要求推进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资源等工作落实,重点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做好政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规范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对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布尔津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标准新要求认识还不够深入,对具体公开工作准确性的把握还需提高,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更替,日常工作开展中在公开效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二)改进措施及成效

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从精规范县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力度,契合群众需求。一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尤其是纳税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税费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从纳税人缴费人角度出发,加大税收普惠性政策宣传解读,优化服务,促进征纳和谐。是加强学习培训。继续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横向+纵向”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借力阿勒泰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地方宣传部门,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布尔津县税务局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