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统筹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布尔津县税务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股室和具体负责人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推进,同时指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各股室报送的信息,及时梳理、编辑、公开,形成上下联动、及时全面的公开格局。2022年布尔津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涉税宣传信息62条,受理行政许可182条,行政处罚246条。

(二)依申请公开。布尔津县税务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及时答复社会关心的涉税问题,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2022年布尔津县税务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布尔津县税务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在县网信办和保密局的指导下,坚决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布尔津县税务局坚持把电子政务外网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税务事项“一网通办”的基础性工程,持续提升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安全保障水平,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按要求推进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资源等工作落实,重点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规范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进行严肃追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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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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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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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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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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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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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布尔津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标准新要求,认识还不够深入,对具体公开工作准确性的把握还需提高;二是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更替,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公开时效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及成效。布尔津县税务局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从精规范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契合群众需求。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全发展大局。

二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源头认定、保密审查、考评考核等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特别是纳税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税收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运用图表、视频、漫画等形式,加强税收普惠性政策宣传解读,优化服务,让广大群众“易理解、多受益”。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在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公开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分、完善,确保公开的信息涵盖群众涉税需求的方方面面,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布尔津县税务局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