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推动了税收工作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布尔津县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主动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依法有序推进。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并制定相应的解读性和指导性文件,在履行发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布尔津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策宣传新闻稿件类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布尔津县税务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及时答复社会关心的涉税问题,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2021年布尔津县税务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布尔津县税务局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发挥各股室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着力构建政府信息起草、审核、发布协调联动机制,使政府信息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更高效、更便民、更利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在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的同时,有效杜绝违规公开、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布尔津县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及地方新闻媒体开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四级视频联调系统、税企联络QQ群、“党员先锋队”电话送政策、实体厅辅导、LED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布尔津县税务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不够突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利用新媒体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布尔津县税务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尤其是纳税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税费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从纳税人缴费人角度出发,加大税收普惠性政策宣传解读,优化服务,促进征纳和谐;二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推动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落到实处;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横向+纵向”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借力阿勒泰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地方宣传部门,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布尔津县税务局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