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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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范围、内容为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布尔津县双湖路11号;邮编:836600;电话:0906-652140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27号)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实践为根本目标,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跟机构改革步伐,重建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在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依法治税、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成立后,及时根据县局联合党委人员情况,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三定”落实后,根据县局党委及各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推进,安排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优化服务,强化政策宣传辅导。一是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六项减税措施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开办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丰富的办税辅导。将值班与法治宣传、涉税咨询、纳税辅导相结合,缓解了前台既办业务又提供咨询的情况,确保大厅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三)依法治税,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是严格按照12366税收热线操作规定执行,对纳税人的投诉,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逐一落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例如个体定额的公示,及时对经过集体评议通过的个体定额进行公示,按照规定的5天公示时间,广泛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确保做到定额公开公正。三是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向纳税人公示办税服务厅导税服务制度、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管理制、办税服务厅税收宣传制度等八项制度,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加强税收政策公开
据统计,2018年1月1日-2018年7月19日期间,原布尔津县国家税务局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46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41条。原布尔津县地方税务局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62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59条。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成立后,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7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2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73条。同时,在新税务机构成立后,结合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公开了管理职能、内设机构、领导介绍、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等信息内容。
(二)推进执行及管理情况公开
1.推行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局内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规整,整理《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2018年权责清单》,对涉及县局的行政权力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事项共八类进行重新梳理,依法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梳理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44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其他行政事项4项,做到权责清晰,高效便民。
2.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开展“矛盾调解促和谐”活动,针对因税收执法和服务不满意而产生争议的办税人员,为其提供税法宣传和调解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员在调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开通投诉电话、局长邮箱、单位意见箱,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处理涉税申请、举报或投诉,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税收数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
(三)坚持服务公开
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公开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更新公告栏中的办税指南、表证单书、软件下载等信息内容,及时转发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拓展涉税查询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发票信息、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四)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通过实地走访纳税人、召开“问需求、查短板、帮发展”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就民营企业关注的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个税改革、减税降费政策辅导等热点话题进行回应和解读,通过与纳税人零距离互动,加强税企对接,促进征纳关系和谐。还开展了走访布尔津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向他们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共走访布尔津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人次,征集意见建议2条,解决问题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2018年1月1日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件,当面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从2018年1月1日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布尔津县国税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如下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完善。
(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县局内网管理,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尤其是纳税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税收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上级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税收普惠性政策宣传解读,多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优化服务,讲好税务故事,促进征纳和谐。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结合绩效管理考核、维护社会稳定、保密安全检查、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实践,不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运转。继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体系建设,要加强发布权限、公开责任管理等重要事项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既保证制度刚性规定、工作有效落实,也注重灵活运用、依法合理满足纳税人知情权、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监督权,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三)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通过选派专业人员参加上级培训、自学、集中学习、组织县局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层次监督考核机制,督促各股室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国家税务总局布尔津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