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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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地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等10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网站(http://www.xj-n-tax.gov./alt/)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阿勒泰市银水路19号;邮编:836500;电话:0906-213104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下面简称“地区局”)将网站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强化日常考核、严格审批管理,确保了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全年共计公开信息6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税务新闻 98条,县市动态85条,图片信息74条,人事任免42条,税收收入5条,其他各类信息232余条,微信公众号“阿勒泰税务”发布信息140条。全年举办在线访谈3次。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按时完成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关文件的制作、报送工作,方便公众查阅;二是按时在本局网站发布年度信息公开年报和指南;三是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平台,如阿勒泰日报、各县市广播电视台以及各广场大屏幕播放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和税收宣传公益片,扩大税收宣传的阵地;四是搜集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税收宣传手册,集中在学校、市场、社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定期开展宣传讲解。
(三)税收执法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本级审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地区局纳税服务科集中受理地区级行政审批申请。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相关规定,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台账》。
2.推进进户执法工作。一是做好稽查“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完善税务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抽取重点稽查对象,列入本年稽查首批“双随机”待查名单,定向抽查比例达到20%,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二是各基层局、稽查局按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和公示栏对进户执法项目进行公示;三是各基层局、稽查局加强了进户执法项目管理,要求尽量做到一次进户、统一实施、结果共享,同时积极推进纳税人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做好一次报送,多次使用。
3.做好减税信息公开。结合工作需要,举办多期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培训班,宣传新政策、新规定,使广大纳税人及时掌握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享受条件和计算方法等内容,准确把握业务处理流程,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将税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在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做好意见建议征集及反馈工作,高度重视收集实施情况和意见建议工作,认真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畅通意见建议收集渠道。
(四)财政资金公开
1.部门预决算公开。地区局机关、各基层局按项目和要求在本局门户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开。
2.“三公”经费公开。地区税务局机关、各基层局按项目和要求在本局门户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开。
(五)公共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1.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交当地“采购办”办理,由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
2.工程项目招标公开情况。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交当地“招标办”办理,相关信息由政府部门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度地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地区局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回复情况
2018年,地区局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提案。
五、舆情监测情况
地区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由各级办公室人员每天进行监测跟踪,与自治区税务局保持沟通联系,注重观察和搜集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全年没有发生网络舆情事件。
六、机构人员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8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8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人(兼职)。
七、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所有公开的信息先由机关科室进行初审,再提交分管局领导进行审核后发布,2018年地区局未出现失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地区局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尽可能地节省纳税人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予以减免。
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征管、纳服、法规、财务管理、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对各类公开既要从整体上明确,也要上级相关部门对具体问题进行明确,既纳入整体考核,又纳入相关专项考核,从而引起相关科室高度重视,便于工作落实。
(二)纳税人主动要求公开信息的意识较为薄弱。由于广泛宣传力度不够,加之受公开内容、形式、载体等因素的限制,公开与需求存在距离,纳税人对税务部门主动要求公开的意识还较为薄弱,依申请公开的需求较低,获悉的渠道也较少。
(三)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仍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基层的执行中缺乏细化、量化的规范性标准和实施细则,造成操作中的模糊不清,如对制发文件的“不予公开”选项的定性不好把握,应公开而未公开。受人员少、政府信息面多量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形成集中、规范的管理等因素的制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尚需规范性培训和提高。
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地区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为群众和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基层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继续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尽快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运作,突出重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完善网络应急处理机制,加强舆情管理,提高政民互动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网站各栏目的宣传服务职能。
(四)加强监督,严格督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