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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费政策 助力企业发展”在线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举办的“落实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孟琳及地区税务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等相关问题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下面请孟琳总会计师和大家打个招呼。[2024-11-04 16:23:45]
  孟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首先,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很高兴能借此机会与广大网友就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谢谢大家。[2024-11-04 16:23:45]
  网友27543:我公司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11-04 16:32:13]
  孟琳: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2024-11-04 16:32:13]
  小狐狸: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24-11-04 16:34:57]
  王磊: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2024-11-04 16:34:57]
  糖葫芦:我公司为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4-11-04 16:38:20]
  黎慧: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一、财政性资金(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因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11-04 16:38:20]
  星悦:我公司是房地产企业,出售房产的预收款,是否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2024-11-04 16:40:14]
  李志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因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11-04 16:40:14]
  平安喜乐一生: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并享受免税政策?[2024-11-04 16:43:24]
  孟琳: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一是金融机构应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是否为小微企业,判定是否属于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并按规定适用13号公告、16号公告等文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二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为小微企业且以个人账户作为收款账户的,金融机构也可按规定适用13号公告、16号公告等文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三是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有效期间内,借款合同约定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小微企业注销且借款合同仍继续执行的,金融机构可继续就该笔小额贷款收到的利息收入按规定适用13号公告、16号公告等文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2024-11-04 16:43:24]
  奋斗的人生最精彩:我公司销售免税的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4-11-04 16:45:07]
  王磊: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规定:“三、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应一律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4-11-04 16:45:07]
  厚德载物2754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是否免征增值税?[2024-11-04 16:49:42]
  黎慧: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2024-11-04 16:49:42]
  阿大:我们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是否免征增值税?[2024-11-04 16:51:40]
  李志远: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规定:“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本公告中的畜禽是指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品。[2024-11-04 16:51:40]
  小苹果:环境保护税税额是如何计算缴纳的?[2024-11-04 16:53:30]
  孟琳: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第十一条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而不是污染当量值;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2024-11-04 16:53:30]
  网友27540: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2024-11-04 16:55:14]
  王磊: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2024-11-04 16:55:14]
  星悦:个人出租住房是否缴纳房产税?[2024-11-04 16:58:26]
  黎慧: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 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24-11-04 16:58:26]
  煎饼果子: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是否征收契税?[2024-11-04 16:58:50]
  黎慧:你好,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436号)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2024-11-04 16:58:50]
  棒棒冰:房屋继承、赠与直系亲属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11-04 17:00:15]
  李志远: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024-11-04 17:00:15]
  欢欢喜喜: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四业”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11-04 17:02:47]
  李志远: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文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等有关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11-04 17:02:47]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和各位嘉宾的热心解答,我们下次再见![2024-11-04 17: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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