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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智慧税务促发展 助企纾困解难题”在线访谈实录

 

图为 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在线访谈现场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举办的“智慧税务促发展 助企纾困解难题”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剑波及地区税务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助力企业发展等相关问题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下面请郑剑波副局长和大家打个招呼。 [2022-12-01 17:39:47]

  郑剑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意见》落实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这次在线访谈,目的是将当前税务机关不断加强智慧税务建设的成效、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措施进一步告知公众,全力以赴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深、落细、落实。 [2022-12-01 17:39:47]

  主持:首先,请郑局长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重大意义呢? [2022-12-01 17:42:02]

  郑剑波:好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多方面重大意义。 [2022-12-01 17:42:02]

  主持:好的,下面请我们的网友进行提问。 [2022-12-01 17:42:45]

  将军山:请问税务部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都安排部署了哪些具体工作? [2022-12-01 17:46:37]

  文晓蛟:国家税务总局安排部署了两方面具体工作。一方面,稳步推进金税四期建设。上线升级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成第一个省级信创云平台逐步推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建成统一税务网络身份管理平台,为税、费、票各类相关主体提供全国唯一的网络可信身份,实现跨主体、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全覆盖。另一方面,深化税收数据智能应用。深入推进“八大集成”实现数据像串珍珠一样自动灵活组合,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数据按日监测全国企业运行态势,按周开展疫情影响分析,按月开展月度经济综合分析,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参考。 [2022-12-01 17:46:37]

  小湖怪:本年度,新疆税务局在“智慧税务”建设上有什么举措? [2022-12-01 17:48:47]

  文晓蛟:自7月1日起,新疆税务局在全疆推行“集约式全疆通办”业务,该业务占全疆税收业务总量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120项税收业务,能够在全疆30个地(州、市)税务局、103个县(市、区)税务机关、159个办税服务厅、1200个窗口全疆通办,从根本上解决了新疆“地域广、管户散、路途远”所带来的管理服务不便的特殊问题,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2022-12-01 17:48:47]

  额河鹭影: “智慧税务”未来建设体现在哪些具体工作方面? [2022-12-01 17:53:07]

  王磊:1.围绕发票电子化改革,加速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2.探索数字身份应用,推进税收征管网格化体系;3.增加设计业务场景化组合,推动税收征管自动化转型;4.深度应用“信用+风险”,促进税收征管智能化改造5.多元融合,实现税收征管生态化构建。 [2022-12-01 17:53:07]

  涂鸦小项的菇凉:我是个人如何申请代开发票? [2022-12-01 17:58:47]

  王磊:第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一、办理流程(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二)在同一窗口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发票。……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 [2022-12-01 17:58:47]

  夏天的风: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2022-12-01 18:05:55]

  徐亮: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百分之三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百分之三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百分之一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百分之三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百分之一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百分之三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百分之一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百分之三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百分之一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2022-12-01 18:05:55]

  番茄:住宿费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2022-12-01 18:10:06]

  王磊:由于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如发生住宿费和餐费,可以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两行填列住宿费和餐饮费,或者开具一张住宿费专用发票一张餐费普通发票。提供餐饮服务,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由于疫情原因,生活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期间选择适用免税政策纳税人免税项目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2022-12-01 18:10:06]

  沙棘生金: 代开发票开错了,必须当月提出作废申请吗? [2022-12-01 18:15:25]

  王磊: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月,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022-12-01 18:15:25]

  勒勒:报税盘异常锁死了,能在网上申请解锁吗? [2022-12-01 18:16:46]

  文晓蛟: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 [2022-12-01 18:16:46]

  雾凇精灵: 电子普通发票怎么查不到? [2022-12-01 18:20:13]

  文晓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陆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2022-12-01 18:20:13]

  白桦织梦: 网上如何申领增值税发票? [2022-12-01 18:21:49]

  王磊: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申请发票。如需同时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相关业务,可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对应功能办理,或直接选择”发票套餐”办理。套餐中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等。纳税人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完成处理后,纳税人可获取相关回执。对于部分无法全程在线办结的事项,线下办理部分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办理。 [2022-12-01 18:21:49]

  我心飞翔: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应提供什么资料? [2022-12-01 18:24:04]

  徐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五、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税务机关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并留存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和新购新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复印件纳税人核对确认申请表后提交退税申请。” [2022-12-01 18:24:04]

  夏天的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怎么开具发票? [2022-12-01 18:27:47]

  王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百分之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022-12-01 18:27:47]

  番茄:什么是从租计征房产税? [2022-12-01 18:28:49]

  徐亮: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适用于优惠政策,可按照优惠中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2022-12-01 18:28:49]

  狼崽儿:新买的房子可以免房产税吗? [2022-12-01 18:30:22]

  徐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此外,房产税针对许多行业制定了优惠政策,新购房屋是否可以免税优惠,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2022-12-01 18:30:22]

  主持: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和各位嘉宾的热心解答,我们下次再见! [2022-12-01 18: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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