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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区税务局举办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郑剑波及地区税务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作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落实营商环境措施、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下面请郑剑波总经济师和大家打个招呼。[2020-10-27 17:04:20]

郑剑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广大网友就落实营商环境措施、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这次我们阿勒泰地区税务局在阿勒泰税务网举办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线访谈,目的是将疫情期间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当前税务机关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措施进一步告知公众,全力以赴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深、落细、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10-27 17:04:20]

主持:非常感谢总经济师郑剑波同志。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那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回答网友的提问吧[2020-10-27 17:05:14]

灰灰:请问什么是纳税信用等级评价?[2020-10-27 17:14:56]

伍文利: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指标评价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2020-10-27 17:14:56]

网友20389:纳税信用评价的周期是多长呢?[2020-10-27 17:16:17]

赖万龙: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过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1.因涉嫌税收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4.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2020-10-27 17:16:17]

白桦林20403:A级纳税人有什么激励措施?[2020-10-27 17:18:00]

王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2020-10-27 17:18:00]

汪洋大海: 如果被评为D级纳税人是不是会有惩戒措施啊?[2020-10-27 17:19:22]

王磊:是会有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2020-10-27 17:19:22]

王学意20402:那我如何知道自己公司的信用等级呢?[2020-10-27 17:20:47]

李志远:您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中查询纳税信用级别,在“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下的“基础信息”中“纳税信用评定等级”就可以看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您也可以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查询。[2020-10-27 17:20:47]

冰冰20397:评价结果确定后,还可以申请调整吗?[2020-10-27 17:23:29]

李志远:您好,纳税信用等级是可以动态调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纳税人可以直接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开展纳税信用修复以纠正失信行为为前提。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方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具体情形对应的修复标准详见《公告》附件一《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可以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调整表》予以扣分。良好的纳税信用能给企业带来许多实惠,反之则会受到多种限制。[2020-10-27 17:23:29]

网友20395:我们公司是一家KTV,疫情期间遭受打击很大,请问文化事业建设费上有什么优惠政策吗?[2020-10-27 17:23:50]

伍文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因此,你公司可以按规定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政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2020-10-27 17:23:50]

灰灰:您好,我们公司也是受到疫情影响,出现了一些资金困难的情况,听说银税互动可以帮我们贷款是真的吗?银税互动具体是什么啊?[2020-10-27 17:25:13]

郑剑波:“银税互动”是指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企业融资难的活动。自2015年推出以来为广大守信纳税企业获得银行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发生以来,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在已实施“银税互动”支持政策框架下,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努力帮助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2020-10-27 17:25:13]

网友20389:请问“银税互动”有贷款限额吗?[2020-10-27 17:25:59]

郑剑波:目前“银税互动”贷款上限是三百万元。[2020-10-27 17:25:59]

白桦林20415:太好了,那申请都有什么标准?又该如何申请呢?[2020-10-27 17:27:28]

伍文利:很简单,纳税信用A级、B级、M级的企业均可申请信用贷款。湖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逐步将申请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企业;纳入各省税务机关纳税信用评价试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执行。申请方式很简单!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银税互动】模块,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银行,点击【立即申请】,填入相关信息即可。就这样,全程网上申请、网上办贷,如果符合条件,最快几分钟即可到账![2020-10-27 17:27:28]

昭昭:新开业纳税人哪些事项可以“非接触式”办理?[2020-10-27 17:27:58]

赖万龙: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具体办理中,纳税人可依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提示,有选择性地完成上述等事项。?[2020-10-27 17:27:58]

王学意20402:新开业纳税人是否能够“非接触式”领用发票?[2020-10-27 17:29:43]

赖万龙: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填写完成相关税务信息报告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和“发票申领”等业务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即可领用发票。发票及税控设备发放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2020-10-27 17:29:43]

冰冰20397:如何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2020-10-27 17:32:34]

王磊: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其他申报”,进入“车购税申报”,完成一般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缴款业务。?[2020-10-27 17:32:34]

网友20395:我是一家二手车经纪公司,请问此次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调整,二手车经纪公司适用增值税政策有无变化?[2020-10-27 17:35:57]

李志远:《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聚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业务。从事二手车经纪的纳税人提供的居间代理服务、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等,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均没有变化。[2020-10-27 17:35:57]

网友20407:税务机关在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方面有哪些举措?[2020-10-27 17:39:58]

王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第二条规定: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一)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税务总局梳理和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凡是清单之内的事项均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不得自行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清单列明的相关业务。
(二)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在税务总局发布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
(三)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加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办税缴费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优化电子税务局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的相关应用功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网上办理发票业务。拓展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税费业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的“掌上办税”便利。
(四)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增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力量配备,确保接线通畅、解答准确、服务优质。制作疫情防控税收热点问题答疑,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积极借助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主流直播平台等,通过视频、语音、文字等形式与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实时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各地税务机关在拓展网上线上办税缴费服务的同时,要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其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2020-10-27 17:39:58]

网友20389:企业享受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税前扣除政策,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需要填报有关情况吗?[2020-10-27 17:42:36]

赖万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的规定,企业享受该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因此,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企业应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额扣除金额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之《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电子表单第42行“附列资料: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2020-10-27 17:42:36]

白桦林20419:我是外地户口。孩子入学条件是家长要在工作地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这次见面企业社保费,我个人社保费会中断吗?[2020-10-27 17:44:35]

赖万龙: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同时,为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因此,您的缴费记录会连续计算,您的权益不受影响。[2020-10-27 17:44:35]

Joan:在疫情期间减收房租的,有房产税优惠吗?房产税应该如何计算?[2020-10-27 17:47:06]

王磊: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依12%税率计征房产税,对于减少租金的,按减少后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从租计征房产税。[2020-10-27 17:47:06]

冰冰20397:汇总纳税的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如何计算应预缴税额?[2020-10-27 17:50:10]

李志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规定:“第八条分支机构提供邮政服务,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
  销售额为分支机构对外(包括向邮政服务接受方和本总、分支机构外的其他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服务取得的收入;预订款为分支机构向邮政服务接受方收取的预订款。
  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销售额;预订款不包括免税项目的预订款。
  分支机构发生除邮政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增值税条例、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2020-10-27 17:50:10]

网友20395:资源税的税目税率是如何确定的?[2020-10-27 17:51:47]

伍文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第三条规定:“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2020-10-27 17:51:47]

王学意20421:“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填报的数据还在吗?[2020-10-27 17:54:32]

李志远:“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的数据都会存储在税务机关服务器上。卸载手机APP后,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更换其他手机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依然可以看到原来填报的数据。[2020-10-27 17:54:32]

主持:非常感谢各位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2020-10-27 17:55:55]

主持: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再会。 [2020-10-27 1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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