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阿拉尔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以下简称“阿拉尔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税务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压实任务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员。按财务规定将预算、决算、国有资产占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基本建设、审计等进行公示公开,公开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公开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

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0件,办结0件,0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服务实效。紧紧围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充分发挥“阿拉尔税务”公众号、税企QQ群等平台作用,紧扣减税降费、《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等政策实施节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对涉疫政策加大解读,扩大政策惠及面。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审批流程开展工作,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专业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明确审核、公开流程及手续,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信息19条,工作动态信息105条,在线访谈实录3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条(原创),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布信息321条。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微信群、QQ群等渠道推送减税降费政策信息110457条。

(五)监督保障

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质量。通过设立投诉和举报信箱、12366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缴费人对本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程序规范仍需要对标上级部门持续改进;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水平。

2023年,将继续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师市政府网站等平台,采取“一图读懂”等方式,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提升解读水平,做到简单明白、通俗易懂。二是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提高纳税人的关注度,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三是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全体干部不漏一人、分批次开展培训,做到对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清晰、制度清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