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从本级稽查对象名录库中,于2021年1月~2021年12月随机抽查了65户企业作为稽查对象(名单已公布),其中本级随机抽查63户,接收区局重点双随机抽查2户。随机抽查的65户企业中,自查不予立案52户,立案检查13户。通过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查补入库2635.51万元,其中省级重点双随机查补入库287.05万元,本级双随机选案查补入库2348.46万元。
税务部门通过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不但提高了纳税人遵从税法和防范税收风险的意识,规范了纳税行为;也有力督促税务稽查部门进一步加强阳光执法,提高稽查执法效能。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