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和要求,现明确2019年6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5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2019年6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时间:2019年6月2日 21:05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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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和要求,现明确2019年6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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