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柯坪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柯坪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柯坪县团结路32号,邮编:843600,电话:0997-5822950)。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柯坪县国家税务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柯坪县税务局,于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柯坪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下简称“柯坪县税务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级税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制、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原柯坪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3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政策解读0条,开展问卷调查0次,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0次,微信号发布信息33条。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柯坪县税务局挂牌成立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开展问卷调查1次,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0次,通过微信公开21条、微博公开0条。
(二)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18年10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柯坪县税务局顺利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针对所涉及的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进行分类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组织实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示和查询,并及时更新信息,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信息公开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等信息内容,以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领导干部信息内容及时、完整、无误。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紧紧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个人所得税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税收重点,持续深入开展跟踪解读,进一步推动税收政策落地见效。二是高度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热点,及时召开“问需求查短板 谋发展”税企座谈会、入户大走访等活动,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三是及时回复“局长信箱”,及时发布意见征集。开辟“在线访谈”“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检举”等栏目,多方位与群众沟通交流,进一步与社会公众拉近距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已答复办结数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 柯坪县税务局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所有依申请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柯坪县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0件。在全国两会前期,我们还走访了住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反馈,效果良好。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柯坪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起步开展较晚、所涉及工作容量较大、内容较为复杂,人员配备上相对薄弱、业务不够熟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一些细节操作环节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针对目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所存在的现实问题,柯坪县税务局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认识教育,落实工作责任。让全局干部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责任到岗,有固定的兼职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更新的各股室间协调配合。在设置固定的兼职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同时,应加强各股室间的协调配合,各股室应根据自身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主动向政务信息人员提供公开文件、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