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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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11-18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28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干杂调料、副食品及相关食材。
合同履约期限: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3)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此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10:00至14:00,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城街道丽都社区交通路27号金土地3号楼808-1号。
方式:报名成功后购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库车市新城街道银河路8号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30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库车市新城街道银河路8号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范亚云
联系方式:15770038963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银河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康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城街道丽都社区交通路27号金土地3号楼808-1号。
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479942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