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县税务局对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总结,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库车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库车县银河路;邮编:842000;电话:0997-6691187)。
本报告内容为库车县国家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社会各界、密切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考核评价体系挂钩,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将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信息公开融入全局工作格局中,大力完善信息公开体系,进一步突出服务发展的主题,突出创新务实的理念,突出系统规范的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和纳税服务、税收法治、征收管理等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协调性,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和上下联动运行。
(二)拓展公开渠道。一是积极拓展社会媒介公开。充分利用、发挥库车县人民政府网站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报刊、新闻网站、库车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政策变化的新动态。二是完善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加强办税服务厅的咨询窗口建设,积极利用办税服务厅LED大屏幕、电视小屏幕、电子触摸屏、宣传栏、资料取阅架、政务公开翻阅台、政务公开宣传板、导税台、自助区电脑等的政务公开渠道。三是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开。向纳税人提供及时、规范的咨询服务。四是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税收知识咨询台、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农税收优惠政策等举措及成效。五是强化面对面宣传,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直接交流;深入走访人大代表、政府机关及各界群众等,听取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涉税舆情监控。安排专人全天候监测网络上关于库车县税务局的网络舆情,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总结经验,紧紧抓住网络舆情的宣传主动权,积极处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充分利用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库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c.gov.cn/)发布政策文件、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布通知公告2条、文件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
2.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渠道,工作效率和质量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相关政务公开规定内容了解不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3.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政务公开。
3.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4.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增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