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劳务派遣第三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湖大道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劳务派遣第三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50000.00
最高限价(元):2750000.00
采购需求:
采用第三方派遣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提供在纳税服务、后勤服务等方面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岗位工作的劳务人员,预计6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派遣人数为准(该采购项目金额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税金和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此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湖大道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湖大道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3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湖大道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门户网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李忠煜
项目联系方式:0997-2283602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东大街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阿克苏疆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西湖大道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项目联系人:赵丹婷
项目联系方式:1869976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