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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栏杆街道栏杆社区栏杆路26号原地委党校办公楼三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4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SWJ-2024-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食材采购,(具体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708日至20250707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家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报告,报名时查看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01日至20240703日,每天10:00至14:00,1600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栏杆街道栏杆社区栏杆路26号原地委党校办公楼三楼301室

  售价: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70416:30(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070416:30(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拜城县税务局

  地址:拜城县胜利路14号

  联系方式:0997-862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阿克苏地区阳河启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栏杆街道栏杆社区栏杆路26号原地委党校办公楼三楼301室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479942556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