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库车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库车市税收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干部政治学习内容,积极营造以学促行、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2023年,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稳中求进,加强重点税源收入质量监控,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积极加强与同级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税收分析研判。
2.统筹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减税办+职能科室+党员突击队”协调联动机制,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等线上渠道,实现宣传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采取政策精准推送方式,实现“政策找人”。依靠政府协同共治,强化沟通协作,更好凝聚一体统筹、纵横贯通的工作合力,确保优惠政策落实落稳。
3.持续抓好社保非税工作。内部强化纵向联动,外部强化横向协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市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做好沟通配合,推动保障缴费人切身利益。深化拓展“非接触式”缴费服务,努力实现企业涉费事项“网上办”、个人涉费事项“掌上办”,持续提升缴费人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以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为重要前提,从推进税收法治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关于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
2.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要求,在办税服务场所张贴和放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获取或下载。面对纳税人咨询,对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一次性主动告知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
3.规范税收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工作要求,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简化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缩减办理环节和办税资料,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局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把锤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担当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议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班子成员既密切配合,又各司其职,做到了分工明确,履职到位。
2.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将各业务股所的骨干力量纳入到法制审核人员的队伍中,并吸收法律顾问和法律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和壮大法制审核力量。通过集体法制审核,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保障了纳税人权益和利益,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税务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强化了执法质量,促进了公正执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涉及公示清单的内容进行了全部公示,使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化、公开化,使群众对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权力更加了解。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及时上传至执法音像记录存储平台,通过记录使干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同时也起到了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让执法更加规范更加透明。
2.推进“说理式”柔性执法。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税收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并对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当事人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遵纪守法。通过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涉税舆情监管。从年初就扛牢“舆情无小事”的责任感,结合《库车市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持续完善应对机制,加强与同级政府的横向配合,不断提高涉税舆情的掌控和处置能力,有序引导涉税舆论,营造有利于税收工作开展的舆论环境。2023年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信访工作法规,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2023年,未发生涉税方面的信访案件。
2.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同时积极实践发展丰富“枫桥经验”,打造“龟兹枫桥”品牌,形成“一岗两室三中心”格局,实现涉税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根据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要求,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应诉责任,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落实专题会商机制,召开专题会商会议2次。2023年以来,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通报案例、开展廉洁主题党日、寄送“廉洁家书”等系列活动夯实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2.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针对税收工作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2023年结合税收执法督察、疑点数据、内控过错、日常税收业务工作中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召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严格监控执法行为,有效规避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执法、执法违法等问题,更好地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3.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及时将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事项、委托代征等信息全面公示,切实接受社会的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远程服务中心,动态更新远程帮办事项清单,不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擦亮“龟兹解税”直播品牌。成立税惠政策精准推送领导小组,建立“纳服提需求推政策+风险提供数据+税政审政策+税源强兜底”工作机制,精准定位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涉费需求和个性化偏好,靶向提升精准推送质效。
2.提升风险管理精度。依托5C、5R监控评价体系和综合治税平台,立足“以数治税”,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运用140余项指标模型进行日常监控,全面推进“以数治税”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风险管理。加强与财政、市监、发改等部门协作,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主动开展风险分析。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平台作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用法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方向
(一)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提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以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为引领,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突出“党建引航”,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二)严守原则底线,关注收入质量
严格执行组织收入纪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密切关注地方组织收入动态与举措,严格执行组织收入纪律要求。持续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三)持续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按照“三项制度”规范,严格落实权力责任清单,加强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巩固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四)加强税法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干部法律素养
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加强以考促学力度,持续强化普法宣传,深入推进领导学法,强化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