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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学习为重点,全员政治学习为抓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开展党组织书记讲法治专题党课6次,专题测试2次,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不断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推进依法治税走深走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杜绝采取虚收空转、转引税款、提前预征税费等手段虚增收入,着力在“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上下功夫,平稳迅速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兼顾“收”与“退”的主要矛盾,强化风险防控。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紧盯收入目标,加强征收管理,不断提升预测水平,提高预测准确率,面对疫情迎难而上,克难奋进,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二是有序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退减缓免税费政策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落实。新和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地区税务局党委有关部署,不折不扣推动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助力税费优惠红利充分惠民利企,为市场主体赋能添力。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面对纳税人咨询,对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一次性主动告知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

  二是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6〕28号)简化受理文书,规范、优化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新和县税务局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方针,把锤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担当作为强化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议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要求班子成员既密切配合,又各司其职,做到了分工明确,履职到位。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确保法制审核工作起到实效。通过法制审核,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切实保障了纳税人权益和利益,也进一步提高了税务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强化执法质量,促进公正执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二是推行“首违不罚”。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要求,对于首次发现清单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新和县税务局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和县税务局维稳及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做好12366热线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接听12366专线,及时回复纳税人咨询并建立台账,对于复杂、疑难问题,依照首问责任制相关规定转交相关税政岗位负责人,限时回复相关转办单,及时将受理的纳税人投诉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及时处理。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和县税务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办税办案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2年未出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2年新和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持续开展专票电子化工作。结合“千名干部访万企惠民解难促发展”专项行动,聚焦纳税人实际需求,持续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在办税体验厅有专人负责指导新开户纳税人申请票种核定电子发票,引导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规范开具电子发票,以便纳税人随时随地都能按照自己真实具体情况按需开具电子发票,整合资源,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扩大电子发票的推行应用范围。

  二是落实落细“全电”发票宣传辅导工作。为落实落细“全电”发票宣传辅导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宣传辅导“内外双驱动”。对内,组织召开“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动员会,开展“分批次、小规模”的“全电”发票专项培训。对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纳税人学堂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确保受票纳税人了解“全电”发票实施的基本用途、规格样式、受票范围等,通过热线咨询电话等渠道对“全电”发票的咨询辅导服务,做好受票辅导网格化服务。对于有受票业务的纳税人,发放“全电”发票扩围试点公告、操作手册等宣传资料。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2022年,新和县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明显,但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预测分析能力有待提高

  税收收入预测需要进一步提高,税收预测分析数据主要来源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据。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较少,有的纳税人存在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数据采集不全。与相关部门沟通较少,税源掌握的信息较少,从而影响了预测的精确度。

  (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

  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执行不严格、服务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情况。个别税务干部对首问责任制未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落实。未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存在口头解答等方式。

  (三)法治建设型人才力量比较薄弱

  新和县税务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全局税收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如:自税务系统推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以来,新和县税务局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截至目前,本局共3名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未及时申请公职律师,目前暂无公职律师。

  (四)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

  新和县税务局对外普法宣传形式多为微信群、QQ群,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且以税收法律宣传为主,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较少。今后将结合宪法宣传日等契机加大对社会面基本法律的宣传普及,并努力创新、加大创新力量,以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针对以上问题,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提升预测分析的综合能力

  组织预测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摸清税源增减因素,确保企业的收入任务按计划完成。加强固定税源管理,寻找规律制定可行性方案,确保重点税源以外其他税收收入的预测准确。对企业的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状况密切跟踪,全面掌握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运用各种方法进行分析预测,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

  (二)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果

  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纳税服务规范掌握力度。确保全体干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精细辅导到位,通过提高对纳税人的个性化问题解答效率,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倾心用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

  (三)培养公职律师,加强法律人才储备

  制定激励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税务干部参加司法考试,积极为法律人才创造条件,从制度和经济方面给予保障,提高税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内容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主动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普法、诚信经营、社会共治中,持续推动税收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使税收执法过程成为向公众宣传税法的过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先进的法治理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到组织税费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税务总局、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突出“党建引航”,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执法方式,创新执法行为,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从法治税务的角度理解和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落细。优化政策宣传培训,加强效应跟踪分析,加大执法督察力度,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控管理平台优势,大力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税收大数据实施远程督察,助推减税降费政策及时有效落地。建立减税降费落实责任体系,全面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办理流程,开展“应享未享”“不应享已享”两个维度的风险监控与核查,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法治培训。结合税收工作实践,引导税务干部规范执法、精准执法,避开执法“陷阱”和“雷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争创“法治机关”,强化以案例说法等为重点的教育培训辅导,加强过程监督,使全体税务干部“知可为而为,知不可为而不为”。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法制人员配置,鼓励法制股以外的公职律师以及法律专业干部积极参与重大复杂法律纠纷案件,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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