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全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2月23日。
特此通告。
2022年12月14日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2:53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大中小
【打印】
    分享到: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缴费等事宜,全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2月23日。 特此通告。
2022年12月14日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