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阿克苏税稽公告〔2024〕1号

蒋昌庚(身份证号码:512925********3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蒋昌庚)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对你(蒋昌庚)上述期间的违法事实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执行人员以邮寄送达方式给你送达被退回,执行人员与公安人员到你家庭登记地址(温宿县老国土局家属院1号楼1单元301室)进行留置送达被拒收,《税务处理决定书》(阿克苏税稽处〔2023〕55号)采取各种方式均无法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阿克苏税稽处〔2023〕55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210室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书面文本。

  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5号

  联系电话:0997-2659111  

  联系人:努尔麦麦提江·依马木尼亚孜江  张军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3月6日